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法规类型 | 地方条例,国内 | 颁布日期 | 1997-07-30 |
发文单位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文件号 | |||
关键词 | 流域水污染 | ||
摘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和监测 第三章 防治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五章 附则 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