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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发改投资[2016]1744号文:PPP分工一锤定音 具体如何分工?

时间: 2016-08-18 16:44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薛涛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业内专家表示,《通知》印发,标志着我国推进PPP工作职责分工更加明确。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北大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表示,基础设施归发改,公共服务归财政,那么,通过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归谁管?基础设施不提供公共服务要它干什么?公共服务不需要基础设施的比例有多少呢?

附原文:PPP分工一锤定音,千帆竞渡蓄势待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工作。

《通知》从抓好项目准备、加强项目联审、扎实做好项目决策、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促进项目规范实施、构建多元化退出机制、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优化信用环境等9个方面做出具体工作部署。

业内专家表示,《通知》印发,标志着我国推进PPP工作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推进获得国务院认可,接下来,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6+1”个基础设施领域的PPP项目推进有望加速。

国务院明确推进PPP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围绕PPP,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之间的职责划分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就在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两部门PPP权责划分得以明确。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此次会上,议题之一是听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情况汇报,更有效地推动和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针对当前推广PPP方面存在的政策衔接配套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责,同时要求,要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来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这也是国务院层面首次明确推进PPP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并提出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两个领域推广PPP模式。

而结合刚刚印发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那么,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推进工作自然由财政部牵头负责,这也能从财政部官网发布的一则消息得到印证。

7月23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成都带队对四川省PPP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在期间召开的座谈会上,史耀斌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PPP工作高度重视,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PPP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财政部要发挥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进PPP工作的牵头作用。

至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两部门推进PPP工作职责分工得以明确,分领域牵头负责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明确和统一PPP实施领域


一直以来,对于PPP推行的范围都没有统一清晰的界定,社会各界认知也不尽一致。但通过梳理有关文件,大多将PPP实施领域分为两大类,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2014年,是PPP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也是PPP发展的爆发年。2014年9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通知强调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并认为“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专门提到“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2015年4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等部门第25号令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也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中明确提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中也明确“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而7月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是在此前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实践基础之上,正式明确和统一了PPP实施领域,即分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大类。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能源、交通运输、农林水、环境保护、重大市政工程等领域,由投资主管部门主导,主要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行PPP模式,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些领域即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此次会议不单是划清了部门职责分工,更是对PPP实施领域进行了明确界定,赋予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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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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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涛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并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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