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3-12 09:38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薛涛
PPP的核心是风险责任分配合理,哪一方控制力大分配给那一方,而不是简单的骨头搭肉的推出去思路。保底量的内在逻辑,是保底量预测和管网建设责任,在当前的政府管理分割的局面下,社会资本尚无力承接,应该由政府承担更有力度。按这样的风险分配后,政府更有压力完善管网(当然也相对更有能力),更有利于避免污水厂负荷不能及时到位。
类似的问题还可能出在考核污水垃圾BOT的建设成本。
总而言之,风险责任合理分配,这是PPP的灵魂,是牛首的顶层结构,而绩效考核是下一个层级,是牛尾的控制节点。只依赖和信任绩效考核就能做好PPP,类似于说公建公营加审计就能获得类似市场机制的效率。
实际上,企业也需要认真对待保底量问题,保底量不科学,政府后期违约可能性很大(无论过高还是过低),赖在协议上必然是容易导致政府违约而双输。
总的背后的逻辑是:指导思想中应深刻理解在PPP中企业获取利益没有错,PPP必须遵守商业逻辑,在结构设计中,将利益诉求导向最大公约的长期效率提升。
对于环保PPP,汤明旺有以下观点:《【独家】E20环境平台 汤明旺:环保PPP最低需求风险分析及优化建议》《环保PPP“保底量”应该扣上“固定回报”的帽子吗?》。
附:
薛涛:提示PPP规范中对原有特许经营模式的误伤风险
最近一年来PPP规范里很多事件很吊诡,需要特别重视和尽力避免:
就像《涛似连山喷雪来——薛涛解析中国式环保PPP》书中所写(相关阅读:《涛似连山喷雪来》:不只是讲环保PPP),针对PFI新菜地前四年野蛮生长的紧急规制,很可能由于分类不清的原因,会带来横扫一切的,把长的还凑合的老菜地都踩糊了的风险。
特许经营的老牌社会资本,莫要轻视忽视这个问题的影响。我说的不仅仅是耽误企业发展,我认为是违背了基本规律且影响了政企民三者共赢的格局。
比如:
1、在审计署全面介入而且对ppp理解不深的背景下,“淫威”发作,频频出现保底量认定为固定回报,然后,地方政府开始出现不设置保底量的模式。我的意见,如果实在要从,至少配个相对垄断权完备下基本法理吧,但是即便如此下去,危害还是很大的。
2、上一款,最怕是调出“可用性付费”这个大法螺,生搬硬套的套在运营类项目上,然后认为一切都解决了,晕了,我看这样下去,还不如运营的回到公建公营算了,好歹图个方便。
3、接上一款,虽然不用“可用性付费”在运营类项目上,但套用基本逻辑和绩效从严的思路,要求对污水垃圾的竣工后工程造价决算后并调整投标报价。哥,造价降了要降服务价,万一涨了呢?对市场博弈逻辑实在没理解呀……
4、绩效考核,对原有老特许经营里一些良好的机制依然重视不够,也许会导致过度依赖打分综合的,可能稀释了核心要害的约束性,这个,需要留意下一步进展。
5、对于传说中的ppp条例,怕它不来,怕它乱来....
在去年年底的2018年的固废战略论上,我认真提示了风险(薛涛:四维集约,合纵连横—固废产业年度盘点),具体提示见下图:
眼看那一片还算齐整的菜地面临狼藉风险,捉急。
最近邀高手发文细细分析之,可以期待。
延伸阅读:
编辑: 赵凡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并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