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新市涌的通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1-09-18 |
发文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穗府[1991]66号 | ||
摘要 | 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新市涌实行全面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新市涌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床(包括滩地、水面)及两岸各二十米范围内其中从机场排水渠西侧肖岗入口至市建材厂增■河出口为整治范围。 二、成立新市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1-09-18 |
发文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穗府[1991]66号 | ||
摘要 | 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新市涌实行全面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新市涌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床(包括滩地、水面)及两岸各二十米范围内其中从机场排水渠西侧肖岗入口至市建材厂增■河出口为整治范围。 二、成立新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