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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中市建筑物恢复使用及供水供电审查作业要点》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5-07-22
发文单位
文件号 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
摘要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台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函修正发布第3、4、5、6、9、10点条文三、本要点所称申请人,为建筑物所有权人。前项申请人得委任受任人代为办理,受任人应检附委任书向本府都市发展局提出申请。四、建筑物申请恢复使用及供水供电审查项目及权责划分如下:(一)建筑物防火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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