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重新注册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7-05-14 |
发文单位 | 贵州省水利厅 | ||
文件号 | 黔水建〔2007〕24号 | ||
摘要 | 各市(地、州)水利局、各监理单位: 现将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重新注册工作的通知》(办建管函[2007]2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水利部将于近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重新注册工作。请各有关监理单位和个人,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填写注册申报材料并进行网络申报,并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