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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防止汛期发生水污染事故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4-06-10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文件号 环办函[2004]349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  汛期已经来临,洪水冲刷地表土壤和岸边堆积物进入水体,面源污染将进一步加剧。为防止汛期干流和支流局部水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各级环保部门应对重点污染源、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和岸边堆积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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