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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延长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期限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3-04-21
发文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文件号 皖政[2003]19号
摘要 沿江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2000年10月23日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的规定》(省政府令第127号),对长江河道安徽段实行全面禁止采砂,禁采期为两年,即从2000年10月23日起至2002年10月22日止。2002年10月23日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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