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政策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在全疆灌区推行供水到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1-04-11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号 新政办[2001]54号
摘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在全疆灌区推行供水到户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四月十一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灌区推行“供水到户”的实施意见(自治 ...

相关推荐

政策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