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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1-04-12
发文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文件号 苏政发[2001]61号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7〕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十五”期间全省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继续实行省和市县分级筹集、分级使用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水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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