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政策 > 正文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工业用水附加有关问题的复函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0-11-29
发文单位 国家计委办公厅
文件号 计办价格[2000]930号
摘要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报来《关于取消征收鞍钢工业用水附加的请示》(鞍钢〔2000〕财字7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属于政府性建设基金,是1964年由财政部按《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64〕财预字第380号)征收的,目前仍然执行。工业用水附加属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

相关推荐

政策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