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政策 > 正文

福建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初级水利化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9-10-31
发文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
文件号 闽政[1999]文198号
摘要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九十年代初,我省在全国率先作出了建设初级水利化县的决定,并在沙县等6个县实施了初级水利化县的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已通过验收,由省政府确认。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 ...

相关推荐

政策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