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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沽河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8-07-27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号 青政办发[1998]081号
摘要 平度、莱西、即墨、胶州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保证大沽河河道工程维护工作的进行,市水利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联合发布了关于征收大沽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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