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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污费贴息的规定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7-12-15
发文单位 国家环保局;财政部;国家经贸委
文件号 环发[1997]798号
摘要   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纪要》(国阅[1996]149号)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特制定本规定。  一、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以下简称“三省区”)分别建立水污染防治贴息专项资金,分别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保部门集中管理。  二、贴息专项资金分别从三省区在辽河流域征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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