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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7-12-30
发文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
文件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摘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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