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政策 > 正文

关于可否向水体处置人体骨灰问题的复函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7-12-03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局
文件号 环发[1997]761号
摘要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解释的请示》(哈环保[199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能否将人体骨灰倾入水体的问题,现行环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你局在请示中反映,地方民政部门拟将松花江作为骨灰处置场所。我局认为,松花江能否作为骨灰处置场所 ...

相关推荐

政策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