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政策 > 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深圳市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等十八件规范性文件具有市政府规章效力的决定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3-10-29
发文单位
文件号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确认深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前发布的《深圳市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等十八件规范性文件具有市政府规章效力,并予重新发布。该十八件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具有市政府规章效力。  具有市政府规章效力的十八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如下:  一、《深圳市水 ...

相关推荐

政策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