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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对水电站征收水资源费和库区开发费问题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3-07-02
发文单位 电力工业部
文件号 电办[1993]172号
摘要   近据反映,个别地区自行规定对水电站征收水资源费和提取库区开发费等费用,对此,经与财政部共同研究,现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水电站是用大坝蓄水发电,既不减少水量,也不改变水质。并具有防洪、灌溉、航运等方面的综合效益,还可调节径流量,增加水面、改善地区水文气象条件。同时,水电站也负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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