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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和堤防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1-11-23
发文单位
文件号
摘要   2002年4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修改,修改内容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将第二部分堤防维护费中的征收标准修改为:  (二)征收标准。堤防维护费按纳费单位及个人应纳流转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百分之一计征。乡镇企业按当年实现利润的百分之一计征。  为加强本市水利工程、堤防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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