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应急处置与思考
松花江水污染应急处置与思考
——哈尔滨市停水考验城市应急机制
何寿平
哈尔滨——这个市区有4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因松花江污染停止自来水供应4天。这一突发事件前后的反应表明,我国自SARS之后的城市应急机制已初步发挥了作用。在这次考验城市应急机制的过程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1、哈市停水事件的经过
(1)事件的发生
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公告称,因供水管网设施进行检修,临时停水4天。
就此有关水污染,甚至说要地震的“小道消息”在哈尔滨市民中传开,引起一些市民陷入恐慌,抢水、抢食物的人群拥进超市,手机通讯也一度“瘫痪”。
由于人们纷纷储存自来水、桶装水、瓶装水,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哈尔滨市民把1.6万吨的纯净水存货全部抢购一空,相当于平时100天的供应量。
11月21日,下午6点钟建设部办公厅接到哈尔滨市民的举报投诉电话,说要停水4天。汪光焘部长非常重视,马上责令城建司调查。
11月21日晚,哈尔滨市政府发布第二则公告:因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预测松花江水源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决定市区供水管网临时停止供水4天。
黑龙江省政府感到事件重大,于是在21号晚上11点向中央报告因松花江水源污染引发哈尔滨停水。
建设部22日零点31分向国务院报告:由于松花江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哈尔滨要全面停水。
国务院办公厅在22号上午召开办公会议。一是要求有关部门派员赶赴现场;二是公开相关信息。国务院处理
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23日零时正式停水的第三则通告。(停水之后,由于污染峰比预计的到达的慢,临时又恢复了城市供水。到23日23点全市正式停水。)
11月22日下午中国水网开始跟踪报道,并采访了多位专家,连续发表独家新闻和评论。
从23号开始各大媒体对哈尔滨停水事件进行了报道。23号中央电视台晚7点新闻联播播报了哈尔滨停水事件。
23日中央各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陆续到达哈尔滨,并参与协助、哈尔滨进行事件的处理。
这个事件得到国家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均作了重要批示。国务院派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后来又专门针对这个事件成立了由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为组长的国务院协调工作组。
(2)事件的起因
哈尔滨松花江水源污染停水事件的发生是在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听说吉林省与黑龙江省搭界的松源市因松花江水源污染停水了。
11月18、19日派人去松源松花江段取样进行检测,检测数据表明硝基苯超标103倍。(注:我国的饮用水没有关于硝基苯的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上有这一项,作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是0.017mg/L。)
当时预计污染峰22日抵达哈尔滨,哈尔滨市紧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研究应急对策……
于是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以“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临时停水”发出了第一则通告。并在内部启动了应急预案。由于没有将真实情况公布于众,引发部分居民发生恐慌。
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又发布了水体可能污染决定停水的第二则公告,停水时间约为4天……。
11月22日发布第三次停水公告,与前两次公告不同的是将全城停水开始时间延迟到23日零时,且停水持续时间由前两次公告的4天变成了未知数。
11月23日23点哈尔滨全市正式停水。
2、停水事件的处理
(1)迅速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得到松花江水源污染的紧急报告后,黑龙江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迅速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为组长的松花江水污染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省长申立国担任松花江水污染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执行组长。
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严密监测松花江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同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市场饮水用供应和群众饮水安全。
黑龙江省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说,“这次我们哈尔滨市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所面临的严重水源污染,前所未有。保证市民在停水期间基本生活和4天后及时供水是我们政府的责任,也是公共突发事件中对政府的严峻考验。”
11月21日,为应对水污染带来的全城停水,哈尔滨市连续两次发出公告。同时,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政府紧急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城市运行与秩序,保证城市常态运行。其紧急预案包含六个方面内容:
1)统筹安排城市供水供热、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信息发布等工作
有关部门设立的专线电话派专人值守。黑龙江省政府拿出1000万元预备金,相关地市也安排资金应对此次突发事件。
2)及时发布停水公告,动员居民提前储水
发布两次停水通告后,哈尔滨市政府组织300多个工作组深入社区动员市民储水。据悉,早在22日全市抽样调查就已有85%的居民储存足够3天的生活用水。
3)开源节流启动各项供水措施
11月21日,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连夜从沈阳和大庆、绥化、佳木斯、牡丹江等地组织瓶装水进入市场,到23日12时已经调入饮用水1700吨,并在持续增加中。目前,哈尔滨市又开辟了四个补充水源,新开凿水井55眼,每天可新增供水4万吨,并准备再开凿深水井95口。
与此同时,哈尔滨市实行紧急状态下的用水限制,停止浴池供水,洗车行业全部停业,餐饮企业限制供水,重点保障机关、医院、学校、部队、供热等重点部门用水。
哈尔滨铁路局做好准备,随时提供车皮从外地调水;黑龙江省交通厅为运水车辆开通了免道桥费的“绿色通道”。
4)加大市场监管防止哄抬物价
从21日下午开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商务、物价、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投入500万元在每个区设置3~5个供水点,平价供应桶装水和矿泉水,平抑市场水价,同时拨款100万元用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高频度市场检查,及时查处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保证食品安全。
5)公安机关加大信息搜集和巡防密度
增加市区街面上的警力部署将对哄抢、造谣、煽动等行为作出及时处理。
6)密切监测水质,及时治理污染
水质监测部门从松花江哈尔滨段上游18公里处开始,沿岸设置了5个水质监测点,对水质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
同时储备并从全国各地调入处理污水的活性炭,邀请专家参与提出污水处理方案。
(2)水处理方案
污染事件的起因是11月13日13时45分,地处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101厂(双苯厂)胺苯车间连续发生爆炸,及在扑救过程中,将大量(约100吨)苯、硝基苯等污染物排至松花江,导致松花江水源严重污染,形成长达80公里的污水团。
1)硝基苯的基本知识
硝基苯:无色或微黄色具苦杏仁味的油状液体。相对密度1.205(15/4℃)。熔点5.7 ℃。沸点210.9℃。自燃点482.22℃。难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苯和油。遇明火、高热会燃烧、爆炸。与硝酸反应剧烈。
硝基苯中毒:口服、吸入或接触硝基苯后,由于硝基苯的氧化作用,使血红蛋白变成氧化血红蛋白(即高铁血红蛋白),大大阻止了血红蛋白的输送氧的作用,因而呈现呼吸急促和皮肤苍白的现象。长久中毒以后,则会引起肝脏损坏等症。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限值硝基苯为0.017mg/L,这与美国环保局发布的保护人体健康水质基准中硝基苯的限值一致。最新的俄罗斯饮用水标准于2002年1月实施,其中硝基苯限值为0.2mg/L,宽于中国国家标准。
美国环保局将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分为五类:A类为确定的人类致癌物,B类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其中B1表示有限的人类证据,B2表示在动物中证据充分,在人类中证据不充分或没有证据),C类为可疑的人类致癌物,D类为没有充分数据证明对人类有致癌作用的物质,E类为有证据证明对人类无致癌性物质。美国环保局认为硝基苯属于D类,即尚未发现对人类或动物致癌的物质。
据介绍,0.017mg/L的标准值,本身已经考虑了硝基苯的直接和富集在鱼体中的影响,能够保证人终生饮水及同时正常食用所产鱼类安全,不会产生有害影响。即只要水中的硝基苯浓度低于0.017mg/L,即可饮用,也可以按正常数量食用该水体中生长的鱼类。但是,如果鱼类生长的水体曾受到污染,能否正常食用应通过农业或卫生部门的检测才能做出判断。
2)治理污染水的分析
污染高峰来临时,上游超标100多倍,附近水体已降解为近30倍。但,现有的净水设施没有能力进行处理,为了不让受到污染的水威胁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决定在污染来临时“停水”。
可是,停水4天污染高峰过去后,污染尾巴还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城市不可能承受长时间停水折磨,因此,必须研究出有效的处理方法。
硝基苯的化学稳定性非常强,氧化很困难。高锰酸盐对它不作用,也就是说需要紫外双氧水或者紫外臭氧这样的一种过程才有可能氧化。应对这么高浓度的污染水和 大量的水,没有这样的处理设备和能力,另外氧化的中间产物,是硝基酚,硝基酚的毒性如何?还会产生再一些什么东西……一时说不清了。
硝基苯的活性炭吸附性能很好,但不是最好的,属中等。因为国内的硝基苯主要是用在火药工业。硝基苯的生物稳定性很强,所以采用生物方法处理也不现实。炸药工业废水处理都是用活性炭吸附。考虑采用活性炭对污染水的处理,除了颗粒活性炭外,还重点考虑了粉状炭,因为粉状炭比表面积大,吸附效率高,而且可以及时排除出体系。如果用颗粒活性炭过滤,在高峰的时候,它会吸附,但是峰值过去了以后,还会脱附,问题还会出现。所以提出了采用粉状炭直接吸附的处理方案……这是建设部专家从11月22日在北京、在广州会议上所讨论研究出来的建议。
当时在黑龙江、哈尔滨的专家也研究了处理方案,也是采用活性炭处理,但工艺条件与建设部专家的建议不一样。即在停水期间将砂滤池改造成为活性炭滤池。待污染高峰过后,进行活性炭过滤。执行这个方案,哈尔滨三个水厂需要活性炭1400吨。而哈尔滨自己只能提供200吨。因此请示中央向各地求援。胡锦涛总书记都作了批示。各地紧急调运,宁夏仅用了31个小时就将活性炭送到了哈尔滨。
3)治理方案的确定
建设部专家组由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悦任组长。于11月23日奔赴现场。专家组成员有: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悦;清华大学教授张晓健(技术负责人,水工业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圭白;中国工程院院土张杰;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马军;清华大学副教授刘文君;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第水九厂副厂长张素霞;建设部城建司副处长王欢;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副处长顾宇新。
建设部专家组到达现场考察后, 建议修改砂滤池改成炭砂滤池的应急方案,底层保留500毫米的砂滤料,以确保处理水质的可靠。提出在混凝单元投加粉末活性炭。在此之前,还需要解决硝基苯的测定方法,开展现场实验。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的仪器差不多都搬空了。
哈尔滨日供水量60多万立方米,主要由三个净水厂供水:制水三厂32万立方米/日,绍和水厂23万立方米/日,制水四厂7万立方米/日,另有取水厂两座:制水一厂和制水二厂。全部取松花江水。
根据已经得到的紧急试验结果,对于硝基苯浓度0.042mg/L的水样,粉末活性炭在10mg/L-20mg/L投加量的去除率是30%-50%,难以达标。因此建设部专家组提出要增加粉末活性炭的剂量,并改变投加方式,在24日的中午12点形成了方案。
24日专家组向省市领导汇报此方案以后,制定了措施:一是加大粉状炭的剂量,二是改变投加点;三是为了保险,滤池的改造继续进行并立即始实施。当时提出留300mm厚的砂的方案,考虑到改造后的活性炭滤池不一定能承担原有的砂滤功能,因此,24日完善后的方案中,最后确定砂层要保留500mm厚。
为了能在停水4天后投入运行,哈尔滨动员了1000名武警战士对三个水厂的滤池进行了全面改造。将部分砂滤料取出,再放入颗粒活性炭。操作环境极其艰苦,但我们的武警战士不畏天寒地冻,连续奋战,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在研究处理方案的过程中,各方面的专家意见不能完全一致,国务院工作组发布命令:水质问题由建设部认定。至此,建设部专家组承担起水质处理的指挥工作。
4)治理污染水方案的试验
最终方案定位在投加粉末炭与进行颗粒活性炭滤池的改造两个方面。活性炭滤池继续改造;研究的重心放在粉末炭的添加。并要求进行投加试验,取得成果做到万无一失,才能正式运行。
试验时间紧,具体方案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专家组成员都顶在了一线岗位。
25号完成了所有设备和器材的准备,26日正式投入试验。
试验过程中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在沉淀池前投加效果并不理想,专家组果断提出把“安全屏障前移”,改为在取水口投加粉末活性炭,因为哈尔滨各水厂从取水口到净水厂有5~6公里的管线,源水的输送时间要1-2小时。于是,在源水从取水口流到净水厂的输水管道中,粉末活性炭去除了绝大部分硝基苯,再结合净水厂内的炭砂滤池改造,形成多重屏障,从而能够确保供水安全。
26日温家宝总理到哈尔滨视察,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向群众姓和媒体发话说:四天以后肯定要给老百姓供水。专家组感到了很大的压力。必须通过我们的工作,拿出可靠的处理办法,保证四天内恢复正常供水。这里有政治要求,又要绝对保证供水的安全。
试验放在制水四厂进行,原定试验方案中要求:在原水中的硝基苯浓度超出标准小于3倍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但考虑到哈尔滨市政府提出的27日恢复供水的公告,必须抢时间得出可靠的处理结果。因此在原水硝基苯浓度超过标准5倍的情况下就了开始试验。
26号中午12点启动试验,到27日零点,在克服许多问题后,试验正常进行。原水硝基苯浓度0.08几毫克升,经过处理测定的结果是0.003、0.004。到27号早上2点由卫生防疫部门取样化验,到早上8点按卫生部规范的45、42项检测,除了微生物指标,所有的项目全都合格,硝基苯是0.00081,是我们0.017标准的4.7%,还不到5%。
5)治理方案的实施和恢复供水
27日在取得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哈尔滨三个水厂陆续按照开始制水四厂的处理方案恢复生产。由于城市供水管网已停了4天的水,管道内的余氯基本消失,因此出厂水需加大投氯量,同时打开管网末梢的阀门,对管网进行冲洗。对如何让百姓能及时知道自己所以在区域的水质已经达标可以饮用。专家组提出了在电视台播放哈尔滨电子地图,用红黄绿三种颜色进行标识。红色代表:自来水不能使用,应尽量排放;黄色代表:自来水已经可以作为生产、生活用水,但还不能饮用;绿色代表:自来水可以饮用了,一切恢复正常。
11月27日晚18时,停水四天的哈尔滨恢复供水,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在市民家中喝下了供水后的第一口水。经由黑龙江卫生厅副厅长带队的卫生检测部门,对全市33点检测,自来水全部指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地图上的标识全部变绿。至此,哈尔滨停水事件宣告结束。
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建设部专家作出了努力,受到省、市领导和各方面的好评。
12月7日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松花江水污染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左己会见了以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为组长的建设部防控松花江水污染专家组成员。
张左己对建设部给予防控松花江水污染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专家们在关键时刻提出的关键性建议,对于帮助我省应对松花江水污染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设部专家组从11月23日到达我省后,15天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现出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省人民不会忘记你们做出的重大贡献。”
12月7号晚黑龙江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宴请建设部专家组表示感谢。可惜当时的几位主要专家都已经不在哈尔滨了。副省长多次专门向建设部张悦副司长敬酒,一再表示感谢之意。张悦副司长动情地说:这些成绩是专家做出来的,这酒我是替你们喝的。作为我私人也好、作为我城建司的副司长也好,我要感谢大家!
12月7号曾培炎对建设部的报告有一个批示:“光焘同志,建设部专家会同有关专家深入第一线,科学论证、方案合理、处置得当,望再接再励,继续做好下游城镇以及今后安全供水的指导工作。”
3、哈尔滨市停水事件的反思
城市供水、供气企业考虑自身生产运营安全的多,对城市安全稳定供应考虑的少;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得很不够,各地建设系统的应急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
(1)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进一步完善
此次哈尔滨市大停水政府的应对过程看,自SARS之后各个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办法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透过哈尔滨停水事件,对照各个地区的情况,可以看到,我们的应急机制和预案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例如,一些主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应急信息反应平台,更没有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一些企业考虑自身生产运营安全的多,对城市安全稳定考虑的少;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一些紧急预案没有经过认真地调查研究,也没有进行可行性论证,到发生问题时,无法按应预案处理;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得很不够。
1)已有的紧急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梳理、补课
11月13日吉化101厂发生爆炸事故,哈尔滨市18号、19号才了解到有可能有污染发生,并采取行动进行调查。中央有关部委是21号夜得到正式汇报,国务院办公厅22号上午开会讨论此事。23号,各部门开始组建专家组,讨论并相继赶到哈尔滨处理停水事件。事故反应不敏感,拖延时间长,丧失了。说明我们的紧急预案很不完善。存在省际之间缺乏协调,甚至有以邻为壑的嫌疑。
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制度。一要加强值班、报告制度,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反映要及时准确。二要加强综合协调。三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四应健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处置工作程序》。
通过这次事件,也发现我们的预案漏洞太多,当地难以招架。现场处置的指挥权逐步被省、中央的工作组、专家组替代。所以进一步提高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水平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对已有的紧急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审视、梳理,一件一件查对,一切以能够有效地付诸实施为准。凡是没有经过论证的预案必须补课。
2)城市规划应包括对灾害的预防
目前的城市规划对灾害预防的考虑还不够。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措施只有少数城市才提出来。北京城市总体规则的修编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赞扬,认为为全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起到了示范作用。其中“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的指导思想,就不是仅仅从老北京、新北京,而是从“大北京”的概念来进行规划的,考虑到如果天津、河北出现灾难的情况下北京应如何应对。这样的思路在很多城市规划中还没有体现出来。
除了城市应急预案外,城市减灾的常态准备也要非常充分。城市光有应急预案是不够的,政府减灾更重要的是常态建设。突发性灾难来了,很多城市启动应急预案会发现连常态建设都没有做好。比如哈尔滨本来应该有城市备用水源,可现在不能很快发挥作用,这就是常态管理的问题。再比如有些事情平时没有规定具体哪些机构来管,等启动突发事件预案时,谁来执行就成为一个问题。
城市规划的超前预测非常重要。在制定水质事故和水处理系统事故预案时,应根据各个流域、饮用水源地工厂的种类和分布、农业布局、人口布局、城市等相关情况,作出脆弱性评价。并应针对性地从规划角度进行布局的调整和落实。
现在许多地方实行的“市管县”的体制不够合理,县实行独立财政体制,因此各市、县地域太小,无法合理安排“小而全”的工业布局。现在每个县、市、区都设立了“化工区”,这既浪费了资源,还埋下了多种隐患。这种“小集中,大分散”的方式,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出了很大的难题,同时也不符合推行循环经济大政方针的要求。
在中国普遍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如何权衡,需要从宏观的角度进行思考,应以超前预测能力去研究城市规划的新课题。
3)必须严格执行现有的法规和问责制
对城市水源的防护有多个国家大法予以保障。可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最后造成恶果。
在城市水源附近违规设立工厂、码头的问题屡屡出现。致使水源保护区形同虚设。
化工企业生产需要充足的水源,因此大多建在江河湖泊旁边。生产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污水处理没有达标,就就地偷偷排放。环保部门罚狠了,有些地方的政府为了保证地区经济的发展,出面求情少罚,甚至不罚。
对于污染日益严重的形势,有些地区不是从根本上采取严厉的执法措施,而是采取逃亡的办法。如远距离几十、几百公里以外取水,这既不能解决自己地区的环境问题,又掠夺了外地的水资源,造成新的社会矛盾。现在南水北调工程正大规模展开,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担心,沿程的污染怎么样得到有效的防治,一直是个头痛的问题。建污水处理厂容易,但长效的管理难。唯一的办法就是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真正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提出辞职,国务院12月2日免去了他的局长职务。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解振华因此下了台。
中国的环境问题,虽然关系到国家人民的长远利益,但也牵扯到官场和商场的大老爷们的“切身利害”。要把工作做好,必然得罪一大批既得利益者,就注定不能在官场上“一帆风顺”。鉴于此,挂冠求去也许不失为明智之举。
虽然这么说,但解振华带了头,问责还得进行下去。可以预见,接下来还会有一些官员因负有责任和直接责任被免职,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吉化公司董事长、101厂厂长已被免职。
吉林市主管工业和安全的副市长王伟在家自杀了。
通过这个事件的“问责”,应能引起各级各地官员有所震动。这对我们落实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是一个良好的推动。
吉林省最近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对象包括松花江、辽河、浑江、嫩江及主要支流沿岸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企业。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停产治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化工企业一律关闭;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这次吉林省动了真格,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
我们相信,水源的污染问题,只要认真不含糊地抓实抓到位,就一定会从水环境“难治理”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2)信息透明保证居民心态平稳
从22日起,哈尔滨市大停水逐渐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国家及相关省市的信息不断发布,应急措施不断出台,身处事件焦点的哈尔滨市市民也经历了从恐慌到平静的过程。
21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第一次公告,称因供水管网改造需要临时停水约4天时间。但机敏的哈尔滨市民似乎从公告中嗅出了真正的原因,加上一些“内部”消息的传出和蔓延,立即引发部分市民恐慌。
21日下午14时左右开始,很多市场出现抢购风潮,放置桶装水、瓶装水和牛奶、面包、八宝粥等相关食品的货架一度被抢空,一些超市和供水点甚至打出了矿泉水断货的公告。哈尔滨市民丁日华仅仅一个下午就从超市中抢购回8箱矿泉水、3箱牛奶、30罐八宝粥、50个馒头以及手电筒和几打电池。她说她还不是最疯狂的,有的市民一下子就买了几千元的矿泉水。
据统计,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哈尔滨市民把1.6万吨的纯净水存货全部抢购一空。“你家储水了吗”,一时间几乎成了见面的问候语。
信息不透明引起市民无端的猜测。对此,21日晚,哈尔滨市政府第二次发布公告,说“预测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为确保市区内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安全”,决定供水管网从22日晚8时停止供水。
23日下午,哈尔滨市政针对一件事,三天发布四个政府公告,哈尔滨史无前例。市民心里有了底,慌乱局面很快缓和下来。政府在水污染体没有到来之前再次恢复供水,让市民加大储水量。
据统计,全市居民已储备生活用水30多万吨,而哈尔滨市饮用水日需求量18600吨,市场上饮用水供货充足。
然而,停水还是给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有些市民为了节省家中的用水在公厕门前排起了长队。
面对停水事件哈尔滨市市民的平静,说明市民的素质是很高的,对政府采取的措施也比较满意。通过此次水污染事件发生,各级政府及时公布实情,有助于与群众一道维护社会的稳定。
对此,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说,这样一个范围之大、时间之长、哈尔滨市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水危机”,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只有向群众说实话,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能万众一心,共渡难关。
(3)特大停水敲响警钟
政府公告长达四天的全市停水,这在中国城市供水史上是罕见的,松花江水污染给我国SARS过后初步建成的城市应急机制以全面的实战检验。整个处置过程的经验与教训,都将给全国其他城市应急机制建设带来借鉴。
国家环保总局24日说,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事故发生后影响巨大,震动了各级领导,引起广大群众对本地区水体污染的关注。这次事件再次提醒人们必须迅速将环境安全提升至与粮食安全、国防安全以及能源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强化全民特别是各级政府决策者的环境安全观,将环境安全纳入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议事日程中。
此类环境污染事件在我国发生的几率比较大。除化工行业外,造纸、酿造、制药、制革、印染等行业都是污染严重行业,而这些行业在我国大量存在,其对水体的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各种水体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二是产生致癌作用;三是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四是水体有异臭、异味、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间接影响。希望通过这次事件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于未然。
现在对哈尔滨采取停水措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有一条,作为城市供水企业送出去的水,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如要在紧急情况下适当降低要求,一定要有国家权威部门拿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来。否则,供水企业将无法面对社会的质询。
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专家组对事故对发生地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作出综合性分析和评价。从宏观大局提出善后建议,提供各级政府决策。
(4)加强水源保护建设
1)建立全流域水污染控制协调机制
要建立全流域水污染控制协调机制。此次哈尔滨市停水涉及吉林、黑龙江两省,上下游几个城市,如何保证信息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准确沟通、数据共享。及互相协调很重要。从目前看,我国许多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环境监管协调性严重不足,整个流域远没有形成健全的污染控制和保障应急机制,上下游城市之间的联动还做不到。吉林石化爆炸是11月13日,哈尔滨停水是23日,相关的处置办法可以再早一点。这说明了城市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没有及时考虑到灾难关联问题,这也就使灾难扩大化。
停水事件呼唤城市水源应尽快建立应急机制,建立流域水资源和污染控制的协调机制已经十分迫切。特别是建立流域水质预警的机制,应该尽快提到议事日程,迅速予以落实。
2)扩大水源保护区
流域性的污染不是我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所能控制得了的。因此有关部门应对上下游有可能对饮用水造成污染的工厂、单位、禽畜饲养场、农牧场、居民小区,甚至上游城市进行全面的污染源调查,并制定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加强水源水质检测力度
环保、卫生、水务及供水部门应建立日常的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可由政府协调对各部门的监测、检测进行统筹安排,建立水源水质信息通报制度及应急情况下的检测规程(提高检测频率和增加检测项目)。
4)建立水源水质预警系统的建立
建立水源水质预警系统除了采用连续测定的仪器进行监测,运用GIS平台进行数据处理预测预报外,我们可以建立由社会相关部门组成的监测体系。如水利部门在水资源调配时,就应考虑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并有责任作出通报。航运部门发生海事,有可能污染水体时也应及时通报。我们还可以发动社会单位、居民建立水质监督网络,一旦发现水质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5)完善水处理应急工艺
1)备用水源的选择
设立备用水源建立多水源、多水厂的互动系统十分必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可能要求备用水源能全部替代。但启动备用水源应能保证城市最基本的生活和维护城市安全的功能。
2)建立应急时期水质检测指标体系
a.根据污染物类别确定适当的水质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
紧急情况下对污染物的检测既要执行标准,但也要注意取得符合实际污染的情况的数据。同时提高检测频率,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b.应急时期某些指标可以适当放宽
这次松花江水污染,政府紧急下令停水,无庸置疑是对百姓生命健康负责,也有专家认为有些地方未免反应过度。如果此时城市出现火灾,如何应对?夏季厕所长时间无水冲洗,将有可能增加疾病传染的发生。如果,继续供水(因污染超标的浓度不多,能否采取不停水,而禁止饮用。事后用“好水”置换管网内的存水,并借此机会,对长期停不下来的管网来一次大清洗。当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可一概而论)。应急方案中是否能考虑调水来冲淡污染物浓度。有条件的城市的应急水源应考虑采用地下水。
应急时期的水质检测指标体系。可以选择一些重要的指标进行检测,不重要的指标暂时不去测它。应急时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某些指标可以适当放宽,这样可以缩短应急时间。这些放宽的指标,应该由国家卫生、环保、建设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
c.快速水质检测方法的选用
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以适应紧急事件处理的需要。
3)水处理安全设施保护
城市供水行业是维系一个城市正常运转的命脉,哈尔滨停水事件为城市水业的运营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水质险情的危机应对,将应急救援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又提到了我们的面前。供水的安全保障的建立应以日常预防为主,应急处理为辅的机制,因此,如何加强供水的日常监管,保障运营安全可靠需要进一步得到重视。
首先确定城镇供水系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美国911事件防恐预案中对水厂的液氯安全,放在重点位置。欧洲的水处理系统很多都是用玻璃隔开的,而我们国内的水处理设施都是敞开的。
建立供水事故分级处理体系,构建什么样的级别应该由那一级部门处理。职责清晰,便于管理。
编制《城镇供水应急技术手册》。制定水质事故和水处理系统事故预案。希望这样的手册,一看就懂,明白无误。
4)水处理应急工艺的建设
城市供水系统是城市生存的重要命脉,因此其运行的可靠性应得到充分保证。现在随着经济发展,环境污染的形势日趋严峻。对提高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供水企业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水处理工艺的水平,进一步对水质进行深化处理,十分必要。在新建水厂时,更应加强这一环节。特别强调要加强研究紧急情况下治理污染的对策,不致发生紧急情况束手无策。
5)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
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可以发现,在应对突发情况时,没有充分的准备,净水材料需紧急调运,有关设备还要突击加工
(6)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与保障
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培养和训练是保证处理应急事件的重要一环。关键岗位的人员不要轻易调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选用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冷静、果敢,勇于承担责任,能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作出正确判断,提供上级领导决策和坚决执行应急指令的优秀人才担任。
(7)建立城市管网预警平台
1)建立管网的GIS系统
利用GIS平台建立供水管网调度系统,既能解决日常的管网优化调度,监控管网水水质。在进入应急机制时,可以进行多水源的调度。并利用GIS系统通过电视媒体向广大群众发布管网压力、水质信息。
2)建立管网水质、水量的变化模型
这是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变化模型的建立,可以提供实时的分析信息,预测变化趋势,提供应急决策。
(8)城镇供水应急中的政府组织管理
1)建议由事件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
由于城市供水的规划、日常运行管理长期由主管部门行使政府职能,并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只有赋予其供水事件的应急指挥职能,使平时的日常管理与应急机制得到有机的结合,才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工作效率。
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
社会公共事件的发生,涉及面较广。这次参与问题处理的部门有建设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等,常常因为相互之间的制约和责任不明确,使事情客观复杂化或人为复杂化。来自各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意见和看法存在分歧,影响应急指挥和方案制订、实施的效率。
这时一个带有权威性的、并受命带有最高决策权的指挥机构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应安排具有相当经验和能力的专家充当一线指挥。
各部门必须接受统一调度,服从统一指挥。决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各行其是,拖延应急命令的执行。
3)科学选择多学科背景的应急专家小组
在处理应急事件时,往往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这就需要多学科、多专业,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处理紧急事件能力的专家,为政府正确处理应急事件提供科学、实用的解决方案。
建议建立跨行业、多学科应急事件处理专家小组和专家信息库。在发生和处理突发事故时,随时可以调用,使我们的行动更加迅速、决策更加科学、方案更加合理,把突发事件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9)建立实情报告、报道制度
1)政府建立公共事件实情报告制度
发生安全事件第一要做到的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才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必须明确各级部门的信息报告责任制度。隐瞒实情造成延误或失误,应受到严肃处理。
2)各媒体应及时进行实情的报道
我们必须尊重百姓的知情权,特别是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时候,遇事不能捂。哈尔滨市前后两种做法,取得的两种不同效果,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因此,媒体及时进行报道,发布权威信息,是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保证社会安定局面的重要方面。
3)加强对公众的水处理知识宣传
平时应该通过媒体对群众进行水知识的科普宣传,让百姓掌握更多的水的知识。求得群众对突发事件所采取措施的理解,从而提高大家应对紧急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次哈尔滨停水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但留给人们的经验与教训值得学习和深思。希望在审视城市应急预案时,着重防范于未然。万一出现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机制能应付自如,使损失降低到最小,使我们城市的环境和安全得到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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