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是标准产生的依据;
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是标准产生的基础;
经有关方面协商,由主管部门批准,体现出标准制订的民主性、科学性、权威性;
以特定形式发布体现了标准的严肃性、规范性;
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
规范一般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广义的规范系指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各种准则;狭义的规范系指标准化领域中某部分技术文件。技术规范是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准则,也是技术标准的一种形式,它是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作的一系列统一规定。例如,建筑领域中使用的各种技术文件,多称为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等。
有不少刚进消防研究所的大专、大本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经常问起有关标准和规范的问题,提问较多的则是标准与规范之间到底有何区别?平日接触和会议期间,我也发现有少数在所工作了若干年的技术人员与管理干部,他们好似亦不甚明了关于规范和标准的问题,有的对某些基本概念尚不够清晰。
为此,我根据多年来同时或交错地兼职从事国家规范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与管理工作的经历,以及在从事这些工作时的学习体会,试图用表格的形式把以上问题说明白,以供有关人员和对此感兴趣的同行们参阅。
表2 不同点 序号 | 不同事项 | 不同内容 |
标准 | 规范 |
1 | 对照英文 | Standard | Code |
2 | 偏重 | 产品生产,质量保障 | 工程设计,施工验收 |
要求前提 | 单个产品达标 质保体系达标 | 组成系统的所有产品(系统组件)均达标(通过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
3 | 使用 | 生产工人、技术人员 质量检验、测试人员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 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调试、验收、监理、监督、管理人员 |
4 | 监督 | 各省消防局技术处、质检站 | 各省消防局建审处、验收处 |
各省质量监督局 | 各省建设厅(委) |
5 | 检测 | 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站) |
6 | 分类 | 技术标准 基础(分类、分等、术语、符号、 标志)标准、产品标准 方法标准、安全标准 卫生标准、环保标准 管理标准 工作标准 | 标准定额 设计规范 施工规范 验收规范 管理规范 |
7 | 系列与职责 | 产品标准之间通常是并列的,且各自相对独立的; 若一个标准有若干个部分,则会由一个通用标准和若干个子标准组成系列标准。例如: GB 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B/T 14107-1993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GB/T*****-2003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三部分 再如: GB 12514-1990 消防接口 现拟统编为四个部分(正在修订中): GB 12514.1 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 12514.2 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 12514.3 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 12514.4 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 主规范(其功能之一是:决定在什么场合应当配置哪一类或哪几类消防设施): GBJ 16-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分规范(规定某一类消防设施如何具体进行配置设计计算): GB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140-199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3-19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4-1998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
8 | 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 | 标准的编制说明从总体上和原则上,重点说明标准制修订的几个主要问题 | 规范的条文说明基本上对规范的每一条条文都要作出说明,解释立条依据、实施方法和/或执行尺度,但不得作补充规定 |
标准的编制说明通常并不印刷、发行 | 规范的条文说明必需印刷、发行。几年前,条文说明和规范正本是分成二本印刷、发行的,近年来则合订为一本 |
9 | 格式 |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 标准的章节条款项可排列出5位。 例如: 3.2.1 ***** 3.2.1.3***** 3.2.1.3.5***** | 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规范正本仅排列出章节条的三位编号。 其款项应另起一行。 例如: 3.2.1 ***** 1 ***** 2 ***** 1)***** 2)***** 3)***** 3 ***** |
章 附录 | 标准正文的各章可连续排版,并不要求另起一页;标准的各个附录均应另起一页 | 规范正文的各章和各个附录,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的各章均要求另起一页 |
10 | 印刷 发行 印数 字数 | GB19156-2003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3-08 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印刷册数:2000 字数:20000 GB19157-2003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3-09 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印刷册数:1000 字数:24000 |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07 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印刷册数:10100 字数:47000 |
11 | 制修订 行政技术 管理流程 | 标准编制组——所科技处——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公安部科技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规范编制组——所科技处——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
12 | 批准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原国家计委标准定额局) |
13 | 发布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 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
14 | 编制组组成 | 一个单位(研究所等)、一个研究室、一个专题研究组、三个人、一个人均可组成标准编制组 | 仅一个单位不能组成规范编制组; 必需有主编单位(研究所等)和参编单位(设计院、消防总支队等)参加规范编制组 |
主编人员 | 多出自四个部属消防研究所的检测中心和各省消防局的技术处 | 多出自部属(天津、沈阳、四川)消防研究所的规范室和上海所规范组的有关人员,以及各省消防局的建审处 |
参编人员 | 多出自全国各地的有关消防产品的生产厂商 | 多出自各部委和各省市的设计院、消防工程公司,以及有关消防产品的生产厂商 |
15 | 编制组 组长 | 有一定素质的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可任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制组组长 | 通常由主编单位的所长(或技术副所长)兼任规范制修订项目编制组组长,主编单位的技术专家任常务副组长,亦可增设消防总队或设计院的高工任副组长 |
16 | 管理组 组成 | 通常不设标准管理组 | 由公安部、建设部批准国家规范管理组成员,并颁发国家规范管理组印章;规范管理组一般由主编单位(研究所等)和参编单位(设计院、消防总支队等)的专家组成 |
17 | 管理组组长 | 同上 | 通常由主编单位的所长(或技术副所长)兼任规范管理组组长,主编单位的技术专家任常务副组长,负责解释、宣贯规范,并用规范管理组文正式答复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重要问题 |
18 | 技术委员会 | 1988年5月,在九江市,以公安部七局四处为主,筹备组建,成立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后,陆续发展,成立了9个分技术委员会,每个分会基本上都能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体委员年会暨标准审查会 | 1990年4月,在西安市,以公安部七局一处为主,筹备组建,成立了全国消防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后,曾举办过二次全体委员年会暨学术交流会,再后,就没有举办过规范委员会的活动 |
19 | 近几年 制修订 经费 | 约为: 0.8~1.8万元 (国家标准制订) 0.5~0.8万元 (行业标准制订) | 约为: 6.0~12.0万元(国家规范首次制订) 2.5~5.0万元 (国家规范局部修订、全面修订) |
消防规范和标准大都是很重要的安全类技术法规,且多为强制性标准。因此,国家消防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其管理工作属于政府行为,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员必须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秉公办事,严肃、认真地坚持和重视技术立法程序,不得片面、徇私地牵就部分地区或个别厂商的错误意见,并以极大的耐心和细心,做到规范和标准的每一条条文均应该能执行,可操作。首次制订、局部修订、全面修订版本在出版、发行前,千万要根据定稿本仔细核对清样,耐心多校几遍,争取不错一字、一句、一条。这是因为强制性的消防规范和标准是要求全国各地的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务必执行的。否则,若有明显错字、错句,尤其是当存在不能执行的错误条文时,不仅该标准不能很好地贯彻、实施,而且主编单位、主编人员、宣贯人员也很难为,甚至会出现刚刚颁布就马上需要修订的尴尬局面。
国家消防规范的管理工作除了解释和宣贯规范之外,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认真总结规范的实施经验,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规范的制修订状态和现行有效版本,注意收集、积累对规范的修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