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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资源化是解决城市供水不足的重要措施—青岛市污水再生利用情况介绍

论文类型 技术与工程 发表日期 2003-10-01
来源 全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经验交流和技术研讨会——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作者 佚名
摘要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山东 266100) 一、城市基本情况   青岛市是一个以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为主要特色的沿海开放城市,是山东省对外开放的龙头。城市发展目标为:以港口为主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海洋科研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区域性金融、贸易、信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 ...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山东 266100)

一、城市基本情况

  青岛市是一个以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为主要特色的沿海开放城市,是山东省对外开放的龙头。城市发展目标为:以港口为主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海洋科研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区域性金融、贸易、信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综合化工、轻纺工业基地,旅游度假、避暑、文化娱乐中心,至2010年逐步把青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教发达、环境优美、文明富裕、功能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一)青岛市水资源概况及城市供水现状
  青岛市属温带季风气候,市区由于受海洋环境以及来自洋面上的东南季风及海流、水团的影响,故又具有显著的海洋性气候特点。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95.4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4.7亿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约342 m3 ,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七分之一,是水资源贫乏地区。青岛市水资源的主要特点是年际年内变化较大,且地域分布不均,这给我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造成一定的困难。
  由于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以及自然条件的限制,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城市供水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曾先后几次发生过严重的供水危机,实行居民限时限量供水、企业“以水定产”的情况。自1968年至1983年,国家先后投资1.8亿元,在大沽河流域搞了四次应急供水工程,以解燃眉之急。为解决青岛市城市供水问题,投资10多亿元于1989年11月建成引黄济青工程,大大缓解了城市供水的紧张状况,但这远没从根本上解决青岛市城市供水不足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水的供需矛盾将进一步突出。
  目前青岛市区供水水源有19处,主要有大沽河水源地、崂山水库、引黄济青工程等,95%保证率水源能力26 433万m3,日均72.4万m3。2002年市区供水量22 315万m3,日均59.1万m3
  青岛市现行水价从1999年10月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学校、部队、幼儿园、社会福利事业)为1.30元/m3,基建用水为2.60元/m3,船舶用水3.00元/m3;旅馆、饭店、宾馆基数内为1.8元/m3,超基数50%以内为2.30元/m3,超基数50%以外为2.90元/m3;工业、商业、机关基数内1.35元/m3,超基数50%以内为1.80元/m3,超基数50%以外为2.30元/m3。污水处理费:居民按0.30元/m3,旅馆、饭店、宾馆、基建按0.90元/m3,其他为0.80元/m3。目前青岛市已计划近期调整自来水价格。
  (二)污水排放及处理现状
  青岛市区目前已实行雨污分流,但由于地形等因素的制约,雨水尚未被完全利用,多数直接排放。市区现有市政排水管道851公里,排水泵站20座,总提升能力69.9万m3/d。青岛市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5座,设计处理能力为39.5万m3/d,年污水排放总量为15 827万m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量为9 490万m3,污水集中处理率达59.96%,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居全国前列。其中,青岛市内四区划分为麦岛、团岛、海泊河、李村河(含张村河)、娄山河五大污水系统,已建污水处理厂四座,即海泊河污水厂、李村河污水厂、团岛污水厂和麦岛污水厂,总处理能力36万m3,年污水排放总量为13073万m3,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5.95%。
  海泊河污水厂占地面积13公顷,服务面积20.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53万人。海泊河污水厂处理规模为8万m3/d,采用A/B法污水处理工艺,工程总投资1.39亿元人民币,其中奥地利政府贷款825万美元。于1991年3月开工建设,1994年11月正式运转。
  团岛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3公顷,服务面积10.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6万人。团岛污水厂处理规模为10万m3/d,采用A/A/O处理工艺,工程总投资3.2亿元人民币,其中德国政府赠款2500马克。于1996年12月开工建设,1999年正式投入使用。
  李村河污水厂占地15.5公顷,服务面积39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5万人。总处理规模17万m3/d。一期工程处理规模8万m3/d,采用A/O污水处理工艺,总投资28亿元人民币,其中亚行贷款2000万美元。1993年开工建设,1998年10月份投入正常运转。
  麦岛污水厂一期工程占地1.3公顷,处理规模为10万m3/d,远期为14万m3/d,采取二级处理加深海排放。服务面积为3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9万人。一期工程采用预处理加深海排放,工程投资为1.4亿元人民币,于1997年开工,1999年正式运行。

二、青岛市污水再生利用现状及发展

  (一)青岛市污水再生利用概况
  青岛市在1983年就开始进行污水再生利用的试验与研究工作。近十几年来,海泊河、李村河、团岛、麦岛等污水处理厂的建成,为大规模污水再生利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海泊河、李村河、团岛等污水处理厂都在建厂考虑了污水再生利用,用于厂内工艺、绿化、冲厕、冲洗等方面,年污水再生利用总量约60万m3。1996年青岛建工学院与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完成的“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研究”,经全国知名专家鉴定,其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分别荣获建设部科技进步三等奖、青岛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扩大污水再生利用,青岛市建成了规模为4万m3/d的海泊河污水厂再生利用工程,采用纤维球过滤工艺,再生水用于周边工厂企业及绿化、景观等方面。国家计委领导来青考察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投资2000万元,将该工程列为全国污水再生利用示范工程。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周围香港立一牛仔洗喷纱公司、联创实业公司等单位的冷却、工艺、基建、绿化用水,以及海泊河景观用水,已经使用再生水,平均日用水量约为3000m3。为满足热电公司用水的水质要求,计划投资700多万元建设,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平均日利用再生水3000m3左右。在团岛污水处理厂,于2002年建设了设计规模1000m3/d再生水示范工程,采用膜处理工艺,再生水主要用于八大峡公园的绿化、公厕用水,以及附近两个学校的冲厕用水。目前设计处理能力1万m3/d的团岛再生水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可以开工。
  在大宾馆、饭店以及居民小区中推行再生水利用,对缓解城市供水矛盾、保护城市环境也起着重要作用。青岛市自1993年在东部地区建立再生水利用示范基地以来,再生水利用工作开始纳入我市节水工作的议事议程。目前,青岛市已建、在建再生水利用工程的单位有13家,设计日处理能力3324 m3,总投资约780万元,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化、景观和冲厕等方面。银河集团自行研制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在银河大厦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工艺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香格里拉大饭店、颐中假日酒店等单位的再生水利用工作也取得显著效果。
  (二)发展污水再生利用的主要做法和思路
  青岛市淡水资源严重缺乏,根据预测,青岛市区2010年需源水量为每日121万m3,日缺水量48.6万m3。解决城市供水问题,应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资源合理配置”的方针,在注重开源的同时,更应抓好节流工作。再生水利用作为缓解青岛市淡水资源紧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之一,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并将搞好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列为2003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在再生水利用方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着手:
  1、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的法规体系。
  再生水利用是一项具有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公益工程,并且由于再生水利用需要改造相应的工艺、设备、管道等,其成本相比自来水也没有明显的优势,扩大再生水利用仅仅依靠市场的经济杠杆作用是不够的。因此,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的法规政策体系,是发展再生水利用的保证。
  1993年东部开发指挥部以青东指字[1993]21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区东部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再生水工程的设计、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青岛市第一个关于再生水利用的规章。1995年颁布实施的《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也对再生水等替代水利用提出了要求。近年来,我们根据青岛市再生水利用的发展情况,起草了《青岛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再生水设施的建设、管理以及再生水水质标准和使用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办法》几经修改和完善,可望于年底前后发布实施。这将为青岛市再生水利用提供法规和政策保证,使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全面开展再生水利用工作具有巨大的推动力。
  2、制定系统全面的再生水发展规划,
   再生水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因此制定再生水发展规划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供水专业规划,以及青岛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现状,编制了《青岛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近远期规划目标和实施措施,以已建成和规划中的海泊河、李村河、团岛、麦岛和娄山河等五个污水处理厂及其再生水工程区域中心,辐射周边,覆盖市内四区主要用水大户,形成市区再生水系统的五大枝状结构,并在保证或进一步扩大供水能力的前提下,逐步将五大枝状结构互联,形成市区再生水供水网络。目前该规划向社会公示后已经市政府批准。
  3、实施市场化运作,扩展融资渠道。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的发展,青岛市根据自己的特点,与时俱进,提出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因此,近年来青岛市在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方面,改变思路,拓展融资渠道。如在海泊河污水厂再生水利用的建设时,青岛市由青岛市国信公司、建委投资公司和排水总公司联合出资,成立了青岛海湾再生水有限公司,实施市场化运作,改变以前政府包办一切的做法,取得明显的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目前,青岛市再生水利用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全社会对再生水利用的认识不够,特别是部分可利用再生水的用户,对利用再生水还存有顾虑;二是缺乏强有力的法规、行政手段,以及相应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广和鼓励利用再生水;三是部分用户由于资金困难等原因,无法进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为此,应切实作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宣传。一是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污水再生利用的重要意义,使全社会都认识到污水再生利用的必要性,关心和支持污水再生利用工作;二是让大家特别是污水再生利用的用户对污水处理的工艺、水质等方面有充分的认识,以及污水再生利用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有关法规,消除用户对利用再生水的顾虑,提高其利用再生水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要采取法制、行政和经济手段,规范和引导各用水单位扩大利用污水等替代水源。因此,应尽快制定再生水的配套法规和利用规划,统盘考虑全市的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用水,以及绿化、基建、道路及车辆冲洗等方面的用水应首先考虑利用再生水,在规划范围的用水单位根据条件逐步推广使用再生水。对于不积极利用再生水的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的处罚。
  3、为避免对今后再生水利用造成困难和浪费,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小区和建筑,应同时建设再生水管道系统。为此,建议国家尽快修改室内给排水建筑规范,建立再生水管道系统。
  4、污水再生利用是一项具有社会效益的工程,国家应该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引导各用水单位积极建设再生水设施、利用再生水,开展污水再生利用的科研、技术推广工作。
  5、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技术的研究工作,解决再生水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再生水的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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