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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城市水业经营管理体制

论文类型 政策与市场 发表日期 2002-03-01
来源 《中国建设报/中国水业》第6期
作者 王喜
摘要 王喜   城市供水、排水设施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城市节约用水是解决城市用水问题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研究解决好当前城市供水、排水及节约用水领域面临的管理、建设、投资、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支持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各级城市政府及业内 ...

王喜

  城市供水、排水设施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城市节约用水是解决城市用水问题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研究解决好当前城市供水、排水及节约用水领域面临的管理、建设、投资、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支持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各级城市政府及业内人士共同的任务与责任。

主要矛盾和问题

  1.供水、排水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排水设施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2.政企不分,政府对城市供水企业干预过多,企业不能完全行使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约束及监管机制没有形成;
  3、政资不分,产权不清,产权出让不规范,产权结构单一,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问题比较突出;
  4.投资渠道不畅,企业负债率过高,城市供水、排水建设资金严重缺乏,投资偿还机制没有建立;
  5、企业管理方式和经营机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内部管理不科学,竞争力不强,人员臃肿、效率低下;
  6、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城市供排水价格机制及调整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7、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缺乏社会的监管,统一的行业管理体制和集约化的城市供排水经营模式还未形成,服务标准不统一;
  8.行业规划、产业政策严重滞后,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不能协调发展,城市水资源不能实现合理配置,现有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设想与建议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适度开放的城市水业市场和实现有序的竞争,促进城市供水排水行业的发展,满足人民对城市供水服务及生活环境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和保障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城市水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应按照政企分开、国有主导、有序竞争、依法监管的原则进行城市水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管理与资产管理分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直接参与经营的行政主管,向间接的服务监督的行业管理转变,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和技术经济政策、统一执法尺度的行业管理体制。城市水业国有资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实现城市水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建立完善的行业管理体制
  ①明确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地位,即明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水业进行行业管理,理顺城市水业的管理体制。
  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符合城市建设规划;以城市水循环为基础;以城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为目标,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相统一的城市水业建设规划。根据城市水业规划对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其他用户的节水设施进行监管;
  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城市水业服务监管体系。对城市供水服务(水质、水压、水量、收费、设施维护等)、污水排放等进行监测、监督,同时负责涉水服务纠纷的仲裁;
  ④打破行业及部门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放开城市农业市场并建立城市水业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城市水业市场的准入制度(如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对于现有城市水业资产,经营者的选择由国有资产管理者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监管。
  3.对现有城市水业国有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盘活存量资产,规范城市水业经营行为
  ①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城市水业国有资产出让转让,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逐步提高社会资金在城市水业资产的比重,盘活存量资产,弥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
  ②规范城市水业资产盘活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合法权益受损。盘活城市水业存量资产除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操作外,还应通过对审批办法、操作程序、购买条件及付款方式、资产评估、出售价格、出售后的收入管理及监管手段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对城市水业资产盘活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③经营城市水业的企业,其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通过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众得到满意的服务质量。
  4.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
  制定城市水业(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再生利用等)产业政策;制定关于城市水业服务的一系列法规、规章;修改完善《城市供水条例》、《城市排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饮用水水质管理条例》;制定《城市水业设施出让、转让管理办法》;对城市水业收费进行规范,建立城市水业价格审查制度,制定并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城市水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服务、管理、特许经营合同;制定《城市水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及《城市水业市场管理规定》;制定《城市水业市场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城市水业市场咨询管理体系,规范中介机构;建立城市水业成本控制参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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