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雄县发布公告,对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委托运营招标,运营期为三年。雄县污水厂日处理污水1.4万吨,设计规模为2万吨/日,投标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日。
该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规的六条资格要求,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专业类别)乙级以上(含临乙级)资质,近五年来具有类似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严禁分包及转包。投标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有效资料。
编辑:成杨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