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力争“十二五”期间消除劣五类水质,我省采取水环境倒逼机制,将再次加严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近日,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发文,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四大流域都将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新的排放标准为:南水北调和小清河流域的重点保护区、海河和半岛流域的“一级标准”;南水北调和小清河流域的一般保护区、海河和半岛流域的“二级标准”,进一步实现排放限值与水质目标相衔接。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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