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旬,随着福州闽清县、三明建宁县的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通水试运行,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均已建成一座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末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切实加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到2010年底,全省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7座,日处理能力达348万吨,比“十五”末分别净增长了3.1倍和1.5倍,市县污水处理率达77%,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2%,分别比“十五”末提高28.2和27.5个百分点,提前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全省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设区市城市达到70%以上的目标任务。污水处理厂数量的持续增加,减少了水污染物排放,对COD减排的贡献率不断提升,有效保障了水环境质量。经国家核定,2010年上半年,福建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削减量占COD减排总量的84%。“十二五”期间,按照城乡统筹原则,福建省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重点抓好乡镇特别是省级22个试点小城镇和重点流域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研究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力争进一步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
编辑:程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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