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应对可吸附有机污染物的活性炭吸附技术

时间:2010-07-02 15:35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最近,清华大学环境系张晓健教授在一次学术会议上表示,经过专家们研究、总结经验,对于可吸附有机污染物造成的原水污染,我国已经有了高效、安全的应对措施,松花江硝基苯水污染事件假设发生在现在,可能不会造成像当初那么大的恐慌。

对于可吸附有机污染物污染,应当采用粉末活性炭,在取水口或净水厂进口处投加(推荐在取水口投加),吸附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可有效去除80多种。

张晓健教授所在的课题组,已经确定了可以采用活性炭吸附去除的有机物,相应的应急处理工艺参数,包括吸附时间与吸附容量、可承受最大污染倍数。

此类型污染的典型案例是2005年11月松花江硝基苯水污染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城市供水应急处理的经验:在取水口处投加粉末活性炭,利用水源水从取水口到净水厂的输送距离,在输水管道中完成吸附过程,把应对硝基苯污染的安全屏障前移,是应急处理取得成功的关键措施。

张晓健还介绍了活性炭吸附的技术知识。活性炭是以含碳材料(煤、果壳、木屑等)制造的疏水性吸附剂,它可以吸附:芳香烃类有机物、农药、部分嗅味物质(土臭素、2-MIB等)、色度物质等,但对简单的醇、醛、糖类有机物吸附效果较差。

活性炭包括颗粒活性炭和粉末活性炭。前者粒径1.5-3mm,用于水厂常规处理之后的深度处理(颗粒活性炭滤池)和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置(颗粒活性炭过滤坝等)。或者为200目或325目(煤质炭)、100目(木质炭),用于水厂常规处理的强化预处理(在混凝之前投加)和水厂短期水质恶化和突发性水源污染的应急措施。

相关阅读:我国城市供水应急处理技术体系将确立

编辑:全新丽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