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补充报告》(以下简称《补充报告》)。
《补充报告》建设范围为昆明市主城区(包括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呈贡县、晋宁县、嵩明县、寻甸县、盘龙区和曲靖市沾益县、会泽县,建设内容为环湖截污工程和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环湖截污工程包括截污干渠(管)、污水处理厂和雨水处理站建设,“十一五”期间全部建设完成;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由德泽水库水源枢纽、德泽干河提水泵及德泽干河泵站至昆明(盘龙江)的输水线路组成,“十一五”期间在前期工作具备条件时实施部分工程建设。《补充报告》“十一五”期间估算总投资91.03亿元,其中,环湖截污工程投资54.40亿元,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投资36.63亿元。另外,《补充报告》就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控制入湖污染物,加强论证研究、科学实施调水工程,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等方面作了要求。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