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温州宏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宏泽公司)作为联合体,于2008年12月与浙江温州市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草签的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下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及《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公司和宏泽公司联合体已成立了项目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由该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26年(含建设期一年);出资双方按比例享有资产收益权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上述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拟定为3.0万吨/日,工程一次设计,分步实施,其中一期工程1万吨/日,预计在2010年2月建成投产,一期总投资1988万元人民币。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