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8年底前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并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好转,安徽省建设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保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以奖代补推动这项工作,每万吨处理能力原则上奖励300万元。
据介绍,这笔奖励资金分两次拨付给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淮河流域县市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开工,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运行的;同时制定了生产、工业、经营服务业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且综合平均标准不低于0.8元/立方米,落实了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机构和考核办法,并已实际运作的,可以申请第一笔以奖代补资金,每万吨处理能力为150万元。
淮河流域县市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达到国家和省政府考核目标要求;在建的污水处理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并连续稳定运行,达到省政府考核目标要求;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分别达到80%和40%以上的,可申请第二笔以奖代补资金,每万吨处理能力也为150万元。
安徽省规定,建设厅将会同财政、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对各地申报资金情况进行审核。淮河流域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必须专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运行和维护,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发源于河南的淮河是中国七大河流之一,流经河南、湖北、安徽、山东、江苏5省,全长约1000公里,其干流在安徽境内431公里。历史上,淮河是中国洪涝灾害最为频繁的河流之一。近年来,随着沿淮经济的发展,污染问题也成为淮河治理的重要内容。
安徽省淮河流域8个省辖市目前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受运行费用不足影响,运行状况一直不理想。最近一项检查显示,沿淮8市中有5个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未能达标运行。而淮河流域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仍然较缓慢,成为影响淮河水质的重要因素之一。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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