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5日上午,《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工作会议在穗召开。国家发改委李明传处长,水利部刘宁总工、庞进武副总工、规计司段红东副司长、国科司陈明忠副司长、水规总院刘志明副院长、广东省水利厅李粤安副厅长等领导以及来自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广东省发改委、气候与农业气象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约40位参加了会议。
我国拥有辽阔的海域、众多的岛屿和漫长的海岸线,海岸线总长达3.3万公里,其中沿海10个省、市、自治区陆地海岸线全长约1.8万公里。2000年,我国沿海地区的面积占全国的17%,人口占全国的42%,而GDP占全国的73%,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和人口稠密、财产集中的地区。但是,沿海地区平均每年有近10个台风登陆,发生特大风暴潮的灾害达12次。台风登陆造成的风灾、潮灾和洪涝等灾害,有的甚至是毁灭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沿海地区的人居环境和经济建设面临着更大的风险。经过50多年的不断建设,沿海地区已初步形成由江海堤防、水库、闸涵以及沿海防风林带组成的较完整的防台风工程体系。我国沿海现已建成海堤总长约1.4万公里,保护人口约6000万人,保护区内国民生产总值1.32万亿元。
为总结各地海堤工程建设经验,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颁布实施海堤工程设计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水利技术标准《海堤工程设计规范》,使我国海堤工程设计具有明确的、可操作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对提高海堤建设质量和水平,减少沿海地区风暴潮的损失,保护沿海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部自2005年开始,组织水规总院、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编写组,开始了《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写工作。2006年2月和5月,先后召开了标准大纲的审议会议和审查会议。去年下半年,组织了3个调研组,到沿海各省、市、自治区进行了调研。还开展了有关专题研究。以这些工作为依托,编写组提出了《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讨论稿。
刘宁总工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刘总首先对编写组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编写组克服了不少困难,写出《海堤工程设计规范》(讨论稿),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刘总指出,《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与完善水利发展思路、全面推进水利建设、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密切相关,对于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灌区两改一提高、移民政策法规落实有着重要的意义。
刘总强调,标准的编写工作,要以新时期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为指导。编写组要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的原则编写条文。标准的定位要准确,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正确把握全面与局部的关系,把成熟的内容写进标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要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协调,注重和已颁标准的一致性。按照"高位追求、中位获益、低位采用"的原则,正确处理标准编写与科研项目的关系,集中力量争取在与标准关系密切的科研课题上有所突破。加强防潮(洪)标准与级别、越浪量、海堤的管理等重点内容。继续完善调研成果报告。加快编制进度,尽早完成标准内容的复核考题工作。加强部门协作,特别注重发挥非水利部门专家的作用。充分发挥国家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经费的管理。
5日下午,《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工作会议开始分组讨论《海堤工程设计规范》(讨论稿)的条文。整个会议预计在7日结束。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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