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会现场照片
3月18日,北京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市民代表举行了“促进北京市再生水利用建言会”。据专家介绍,北京市是国内再生水利用最早的城市之一。其实在50年代开始就有了将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的例子。到90年代随着北京大规模污水建设的发展,为北京再生水利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北京现在的再生水利用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5年达到了2.6亿立方米,已经用于工业冷却、城市灌溉、市政杂用等多个方面。应该说,北京再生水利用属于起步早、建设速度快,但是目前利用效率并不高。
针对再生水利用率低的主要症结,北京市发改委基础处的王助贫博士总结为三点:一是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二是潜在用户对再生水的安全性认识不足,三是虽有明确的法规,但缺乏明确的政策措施。
北京环科院王凯军总工针对再生水的安全性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一是尽快的建立公正、透明的第三方的监管体系。这是保证水质和水安全利用的一个关键。第二是在监控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之前,避免大规模的传播的方式来利用中水,比如说喷洒、喷灌等等。第三个北京作为一个大城市,必须要研究制定适合北京市的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现在中水的推动困难,大家都看在建筑和冲厕的利用上,在市政的利用上,生态利用应该是政府买单。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再生水利用应做战略性计划,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形成一个良好的再回收系统、排污系统、用水系统循环链。他认为,再生水利用不仅仅是设施建设的问题,更多的牵扯到经济、文化和老百姓的生活习惯的改变。而且,工程建成之后如何处理各利益方的关系,使其稳定运行也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傅涛博士建议:1、进行系统研究,制定再生水的战略规划,从更高的层面、更全面的角度促进再生水的有效利用,而不仅仅是制定工程规划;同时加强基础研究,尤其是安全性问题,要重点研究;再生水环节与供水和污水处理环节要相互衔接。2、提高设施利用率是根本,而不仅是设施建设。北京再生水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值得商榷,应该适度建设;不要因为政府投资就要求标准过高,过大投资将造成大量沉淀性投资,是对政府资本资源的浪费。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副总工杭世珺认为:再生水标准体系需要完善,北京的标准应在国家的基础上需要另外制定,使其更加健全和适用。水价应该合理配比,施行引导性政策,也采取阶梯水价,但是要和自来水的阶梯水价相反,用得少价格高些,用得越多越便宜。
管线铺设不到位,对很多企事业来说使用再生水很不现实。即使是已投入使用的公司,也是赔本赚吆喝。对此,与会者纷纷表态,管线铺设等再生水输配设施是前期投资巨大、回报期漫长并带有公益性质的工程,希望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速度。并在政策上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使用再生水,采取奖励等措施。
为了保障水质的安全性,不少专家建议完善运营体制,建立与再生水价格相匹配的运营补偿机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再生水的认识,消除市民对水质的疑虑。
节水方式并不是只有再生水利用一种。部分专家、市民在会上提出诸多建议,例如:在立交桥下、部分绿地边修蓄水库,利用天然雨水;管线投资巨大,从经济原则出发,多修沟渠;倡导节水工具发明及推广。
背景资料:
北京市再生水发展现状
目前北京市污水年排放量13亿立方米,其中市区8亿立方米。截止2005年底,中心城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污水处理能力24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70%。郊区建成污水处理昌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76座,污水处理能力81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到40%。
目前,中心城区建成高碑店(第六水厂)、酒仙桥、方庄、肖家河4座再生水厂,建成再生水供水干线240公里,深度处理能力为25.5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建筑中水设施已建成300套,深度处理能力达到5万立方米/日。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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