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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时间:2024-06-05 14:53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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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国资委6月4日消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日前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关于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就业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紧密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会议提出,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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