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天翔环境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300362。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内、外的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环境综合治理、高端环保装备的研发与制造、环保技术与工艺研发等多个领域。
回顾天翔环境退市风波,还要从2018-2019两年的财务问题说起。
天翔环境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天翔环境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导致天翔环境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消除,并且出现了更多不确定的事项。信永中和对天翔环境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仍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第(五)条: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此外,天翔环境披露的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3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第(三)条: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综上,深交所于2020年5月8日向天翔环境送达了股票自2020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
今年5月14日,天翔环境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不予受理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和《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未能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深交所决定不予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同时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除天翔环境外,目前退市的环保企业包括盛运环保、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节能(神雾节能股份)、*ST凯迪(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天翔环境股票终止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1年5月14日,因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5条的规定,本所作出不予受理天翔环境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天翔环境触及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十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13.4.6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1年6月2日,本所决定天翔环境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23条的规定,自本所作出天翔环境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天翔环境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天翔环境提出复核申请且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的,自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天翔环境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天翔环境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天翔环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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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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