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节水纳入严重缺水地区的政绩考核,遏制住全国地下水污染加剧状况,要运用成熟适用技术,加快研究提出税收和价格改革的可行方案,完善水治理体制,要有预见性,早动手,是否能像“大气十条”那样拿出几条硬措施。
一、污水资源化利用是解决我国水安全问题的关键一招
当前我国面临的水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坏和水环境污染的新老问题,可以总结为两大根本性水问题——“水脏、水少”。
“水脏”主要体现在当前水环境仍然处于严重污染的状态,污染物的排放严重超出了水体的环境容量,水体失去了应有的功能,从而又循环导致了水生态损坏和可利用水逐步减少。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中确定的水功能分区和水质目标,目前,全国水体平均COD(化学需氧量)超载率为210%,氨氮超载率为330%,远远超过目前水体容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最为严重的海河流域COD 和氨氮的超载率高达1910%和3070%。在河流方面,劣V类水体现象严重,例如,北京地区34.7%(按长度计)为劣V类,天津地区40%(按断面计)为劣V类;在湖泊方面,截止到2019年,全国28%的湖泊(水库)处于富营养状态(氮、磷浓度高引起);在地下水方面,全国10168个国家级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Ⅳ类水和Ⅴ类水占85.7%,水质较差(污染引起);在水源地方面,2018年水利部统计,全年水质合格率在80%及以上的水源地占评价总数的83.5%。
“水少”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资源性缺水,地域时空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中国人口基数大,水资源呈现出总量大、人均少的特点。根据国家水利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水资源公报》,2019年,我国全年水资源总量为29041亿m³,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但是,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只有约2008m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全球192个国家排127位,是全球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国家之一。当前我国年缺水量530多亿m³,其中国民经济缺水400余亿m³,挤占河道内的生态用水130多亿m3。全国669座建制城市中,400余座缺水,100多座严重缺水。同时,我国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具体表现在南多北少,北方人均水资源小于南方的1/4。在我国水资源一级区,2019年,位于南方的四个区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80.68%,其中长江区水资源总量更是高达10549.7亿m³;位于北方的六个区占国土面积的大部分,水资源总量却只占不到五分之一,尤其京津冀、西北部分地区严重缺水,华北地区有世界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之称。此外,我国许多流域和地区水环境污染严重,更是加剧了水资源的紧张,生态环境部在2019年7月对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排查,共排查出多达1807个黑臭水体,其中,长江经济带98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数量为1048。
污水资源化就是按照国家地表水资源的标准,根据不同用途选用不同类别的标准,采用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方法对污水进行处理,形成再生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污泥处理成有机肥、生物能。污水资源化是国际上经济发达地区解决缺水问题的一项常规的重要措施。再生水可以用于直接补充江河、湖泊、水库及回灌地下用水,作为工业用水、农业灌溉、城市绿化、建筑冲刷、环境卫生用水、也可回归自然地表水体作为新水源。它与开发新水资源相比,具有不影响生态环境、不争水、不筑坝、不淹地、不需要长距离输水、就地利用、投资省、见效快、成本低等显著优点。
要改变我国江河、湖泊、水库及地下水体严重污染状况,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城镇排放的污水抓起。特别是由于现行国家污水处理标准(GB8978-1996、GB18918-2002)远低于国家地表水标准(GB3838-2002),即使按照最高的一级A类标准处理仍达不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根据住建部门统计数据,全国城市每年污水处理排放出来450亿m3的水仍属劣Ⅴ污水,再加上城乡大量尚未收集处理的污水,成为江河湖库及地下水体的一个主要污染源。
表1 国家污水处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标准比较
二、污水资源化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
1、污水资源化是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解决缺水问题的一项常规办法
(1)新加坡是一个典型案例,新生水已成为高品质再循环水品牌。2010年,新加坡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樟宜再生水厂,每天生产约23万吨新生水,可提供新加坡约15%的用水。新加坡新生水大部分用于工业生产,少部分打入蓄水池与天然的地表水混合经传统工艺净化消毒后,作为生活饮用水,新生水利用量占总用水量的1/3。
(2)以色列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国家水系统,建有127座再生水库,90%的再生水都汇入了国家水系统。农业和工业生产用水大多数取自再生水,全国100%的生活污水和72%的市政污水得到回用。
(3)美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主要分布在水资源供给不足的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佛罗里达和德克萨斯等州,广泛用于农业灌溉、工业设备冷却、景观环境、地下水补给等方面。
(4)日本早在1962年就开始污水再生利用,1984年东京市政府又制定了污水回用指南及相应的技术处理措施,主要用于冲厕、景观、河流补给、农业灌溉等。
(5)欧盟、南美、印度、南非等国家的污水回用也很普遍,欧洲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利用再生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城市杂用和生态用水(包括地下水补给)等。
2、国内的成功案例
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重点湖泊保护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很多地区都在提标处理污水。北京、天津、深圳、昆明、合肥、江苏、浙江、四川、雄安等都在按国家地表水资源Ⅳ类甚至Ⅲ类标准治理污水排放。
(1)北京的政策措施效果最为显著,全面改善提升了北京水体环境质量,促进北京再生水利用量达10.8亿m³,占全市用水总量的27.5%。北京市北运河成为年径流10亿m³的再生水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Ⅳ类,为农业灌溉、回灌超采的地下水、工业和生态景观用水等创造了条件。
(2)广东省深圳市茅洲河流域面积388km²,人口427万人,年经济总量达2534亿,每天污水处理排放量达225万吨,原来水体是总氮含量达15.8~24.g/L的黑臭河流。经过三年全流域截污、雨污分流、七个污水处理厂按地表水Ⅳ类进行提标扩容,目前该河生态环境得到极大地改观,成为游人向往的地方,现在正在实施“碧道”计划和用优良的生态环境及再生水开发河流两岸的产业。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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