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了解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印发《湖南省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要求,到2020年,地级城市建成区以及洞庭湖区域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1年,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30%,地级城市进水BOD浓度小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提升至100mg/L的规模占比不低于30%,洞庭湖地区城市应适当提高增长幅度,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
具体详情见:
湖南省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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