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文安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9-07-12 14:59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

责任主体:县住建局、文安镇

(七)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6.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将临河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治理和整治范围。扎实推进纳入城镇(园区)收水管网的村庄及镇政府驻地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开展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村庄、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省级和市级河长管理范围内的村庄以及国、省控重点河流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其他地区要有效管控村庄生活污水乱排现象。

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责任主体:县水务局、各乡镇

17.控制种植业污染。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2019年底前,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8.强化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十三五”廊坊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全县完成1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责任主体:兴隆宫镇、史各庄镇

19.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继续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19年底前,全县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要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主体:各乡镇

20.加强坑塘监管力度。继续强化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坑塘水环境安全保障机制,从垃圾清运污染治理等方面全面梳理,建立纳污坑塘长效管控机制,实施“一坑一策”,加强纳污坑塘巡查、管控力度,定期对治理完成的坑塘开展“回头看”,明确专人负责,防止反弹。同时建立纳污坑塘管控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偷排偷放行为,杜绝工业类纳污坑塘反弹。践行纳污坑塘承诺制度,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出现新的纳污坑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主体: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任务分解落实

各乡镇要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建立文安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治理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制定本地区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污染治理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资金政策保障和监管措施。县直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抓好实施工作。

(二)严格奖惩考核制度

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督导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并将督导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强化文安县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监测评估体系

完成覆盖全县的科学监测预警管控平台建设,建立无人机航拍、水质自动监测站等先进技术与地面巡查、日常监测相结合的巡查监管机制,实现精准监管,准确评估和及时应对。在原有自动与人工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县水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完成实际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对重点河流和重点区域增设人工监测点位,实施加密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分析和评估,全面掌握重点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同时,及时公开国、省、市控重点河流水质监测数据,作为考核的数据支持。

(四)加强责任追究

强化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考核任务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或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在查清事实、区分责任的基础上,按程序对水污染防治不力的有关责任控制单位所在的乡镇、部门和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党委、纪委监委、等部门,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职责和程序予以追责问责。

下载:文安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