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上)

时间:2018-04-09 14:58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

评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政发〔2015〕106号)和《银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发〔2016〕10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年底,黄河银古公路桥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平罗黄河大桥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质,力争达到Ⅱ类水质;景观水体阅海、鸣翠湖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艾依河(西夏区—金凤区,南绕城高速公路旁)、艾依河(金凤区—永宁县,植物园芦草洼入口)、艾依河(金凤区—兴庆区,贺兰山路与唐徕渠交接处)、艾依河(亲水大街桥断面)、鸭子荡水库等5个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艾依河(金凤区—贺兰县,阅海闸以北1000米)、艾依河(洪西干沟桥断面,艾依河汇入第三排水沟前)达到Ⅴ类,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建成6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截污净化人工湿地,力争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标准。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保持长制久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下降14.30%,氨氮较2015年下降8.27%的减排任务。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防治并重,全面控制工业污染。

1.全面排查“九小”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对已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或生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排查,确保应纳入取缔范围的“九小”企业彻底取缔,并防止“九小”企业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2.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加快推进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完成淘汰漂白工序,3月底前完成清洁化改造工作。新建、改建、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含马铃薯淀粉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审批局、环保局

3.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造纸、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自治区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本地区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辖区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市工信局备案。按期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环保局

4.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污染。现有产业园区全面建成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联网,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加强灵武羊绒园、永宁望远工业园、银川生物科技园等园区涉水企业监管,确保园区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严防超标排污。各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环保局、财政局

5.加强工业企业直接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在源头管控、沿线管理、末端防控上下狠手,对黄河干流、支流、湖泊、排水沟企业和生活直排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直接入河流、湖泊、排水沟等非法设置的排污口坚决予以封堵,建立定期巡查机制,严防污水直排问题“死灰复燃”,杜绝新增直排口。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直排口取缔力度,按要求完成取缔任务,确保沟道水清、岸绿、景美的整治效果,水体长制久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6.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管网,达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8年5年31日前,完成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水调试,达标排放,工程进展实施月调度,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示。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服务范围内餐饮、小型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定期清理集污管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放行为,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

7.抓好水环境总量减排工作。抓好2018年水环境总量减排工程,重点抓好第一、第二、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改造等重点项目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按要求做好每月减排台账的建立、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落实工程、管理、减排措施,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行业总量控制,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8.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建成投入运行宁夏嘉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深度脱水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编辑:汪茵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