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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利用信息公开推动水十条目标尽快达成的建议

时间:2018-03-20 10:39

来源:E20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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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召开之际,针对目前我国环境领域的状况,E20环境平台联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科达洁能总裁、江苏科行环保董事长刘怀平、120家环境优秀企业、E20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专业研究智库/联盟四大专业力量,再次筛选出环保产业的20个“痛点”形成20个产业议案——“议20”。本文为议案六:关于利用信息公开推动水十条目标尽快达成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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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利用信息公开推动水十条目标尽快达成的建议

摘要:当前,水十条目标完成的第一个大限已到来,但目标完成的情况到底如何,社会公众所能得到的信息并不多。因此,建议住建部,强化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及完成进度,建设专业规划、施治方案队伍,加强监督。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突出地位。建成美丽中国的首要任务即是环境质量的改善,这也是能够通向“两山论”的首要基本任务。水环境保护工作向来是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的重点,为了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目标,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气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一起,被行业并称了“打响环境污染治理的三大战役”。三个十条的发布,为我国的环境治理的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水十条的发布,直接带到了自上而下对水环境治理问题的重视,让一直未进入地方政府治理范围的黑臭水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及整治,部分城市所取得的效果让百姓拍手称赞。根据住建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100个黑臭水体中,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所占比达已高达53.33%。仅从数据上来看,在以黑臭水体为核心的水环境整治这一战役中,取得的成绩明显是显著的。E20研究院自2015年年底起,即开始针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及城市进展开展调研活动,从调研情况来看,在上、下的一致努力下,我国城市水环境治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问题依然显著,总结来看,主要是两大问题:一是已公开的信息存在一定的“水分”,即现实明明是治理工程未进展、而公开信息却显示已完成治理;二是在治理过程中存在为完成目标应付差事的现象,很多城市出现治标不治本,甚至出现调水冲污的做法。

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在上一轮结束的环保督察中以及水十条所开展的各年度目标考核中,已有所佐证。且根据环保部发布的“于对2017年前三季度水质严重恶化断面及《水十条》重点任务进度滞后情况的信息公开:2017年1-9月,全国共有16个断面水质严重恶化且不达标;共有6项重点任务进度滞后,包括清洁化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体达标方案编制等。不光是在上述领域,在水十条的另一重要任务目标——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工作中,根据环保部最新文件显示,虽然我国工业水污染治理目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依然有200多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未按时完成水十条规定的任务。可见,水十条目标的完成离现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从水十条目标设定上来看,三年的时间算紧,而且其涉及领域多,需要协同配合的部门多,且全国各地区情况不一,特别是围绕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达成,到目前为止,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跨领域、跨部门的事情众多,因此在目标推进的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与不足。而上述问题的出现,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我国在水十条目标的完成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不够充分,没有更大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体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 信息公开依然不充分、及时

虽然目前我国已明确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指标及评价方法,但从之前工作可以看出,目前的信息公开严重不足。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最为人熟知的当属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信息公开。2016年起,环保部通过搭建“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由网站、公众号等部分构成,公众可在系统中报送信息、了解治理进度。该举措创新性地将一个领域治理情况进行实时信息公开,调动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参与监督各地区抓紧完成治理任务。但根据有关部门、媒体及公众反映,仍有漏报水体、数据更新延迟等问题,甚至出现治理完复发或持续黑臭却显示“已治理”等现象。与黑臭水体治理相比,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厂提标、供水漏损率控制等治理任务,则更加欠缺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进行到了何种程度、哪些地区落后或者超前,社会公众甚至环保业内人士都基本无从知晓。

(二) 社会公众的力量利用不足

不管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还是水十条,以及各地出台的行动计划中,公众参与都成为很重要的一环。但是在各地的实际落地中,公众多是被动参与,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参与机制。

基于上述分析和判断,为在水十条目标完成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信息公开,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形成倒逼机制,我们特向住建部、环保部提出如下两条针对性建议:

(一) 推动信息全面公开、透明

当前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已有很好的发展。而且,推动新技术在环境治理中的应用也是大势所趋。因此,建议两部门尽快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建立起水环境治理的全面公开信息平台,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各界进行信息的公开。一是基本信息公开,将社会公众关注的环境信息进行归类,做到主动、定期、及时、全面、全过程公开,实现环保信息公开透明,提高公众的环保信息知晓率;二是将各项工作完成进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情况,及时进行全面公开。信息公开的好处,不光能推动社会公众全面参与水环境监督工作。而且能够为发展中的水环境治理,提供较好的治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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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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