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很多时候环境因素对行业生产和价格的影响往往是通过期货游资介入、利益团体炒作来放大的,是在炒作预期;这些投机炒作者往往渲染环保限产等政策因素,造成实际生产量还在增加之时,期货市场往往应声而涨,拉动现货市场急躁恐慌情绪。因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行为,避免期货市场对价格的影响。
他表示,需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不能把每年集中攻坚解决的一些重点领域视作运动式。个别地方环保政策过度,存在“一刀切”现象,地方简单粗暴的方式、一刀切的案例等,往往会造成社会舆情的较大反响。另外,有些地方纵容或者默许企业采取消极应对督察执法、放大负面效应等方式进行软性对抗,或者说在有想法、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的一个乱整、懒政、惰政,是对环保督察执法的高级黑。
2.探讨价格上涨、煤改气、财政收入等5个热点话题 为环保依法严格监管正名
(1)价格上涨取决于政策、市场的综合作用
2016年下半年至今,以煤炭、钢铁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价格及其他主要能源原材料的价格出现了显著上涨。由于环保督察恰逢宏观经济周期性回暖和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不少人把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环保督察力度加大,甚至出现了诸如“环保冲击实体经济”、“环保督查刺激价格上涨”等论调。吴舜泽认为,这一观点有失偏颇。
他认为,目前价格上涨包括宏观经济面趋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发力、成本推动价格上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影响等多方面的共性原因,因此,总体而言,当前产品价格仍为恢复性反弹,是经历了50多个月负增长后的上涨。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仍处于可控范围,没有达到全面疯涨的阶段,也没有真正影响到CPI,市场有自我调节机制,不应过度干扰市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还不需要从价格影响的角度进行大的调整。
总结来看,诸如“环保冲击实体经济”、“环保督查刺激价格上涨”等观点一方面没有排除同时期其他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忽视了环保督察执法带来的对经济体中不同单元影响的差异性,因而很难给出正确的结论。
(2)煤改气计划外增量不断攀升 其中存在复杂的利益博弈
前不久,环保部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提出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文件一发,反响强烈,很多人将矛头直指环保部,认为煤改气的步伐“太着急”,在搞大跃进,对此,吴舜泽认为需要辩证深入分析。
在吴舜泽看来,煤改气的方向是正确的。首先,环保部门不是推进煤改气的责任部门,而各部门联合编制的《大气十条》中,计划内的煤改气基本可以得到天然气保障的。可惜让人措手不及的那些冒出来的、计划外的煤改气增量,包括其他工业用户对天然气需求的不断攀升,这其中涉及复杂的利益博弈问题。
吴舜泽认为,环保紧急下发煤改气通知,是对地方执行过程中简单化操作方式的纠偏,并不是环保部门为地方和其他部门揽责。
(3)废纸涨价与洋垃圾进口禁令不存在明显因果关系
近期部分媒体报道废纸涨价与洋垃圾进口禁令有很大关系,甚至影响到相关产业和国民经济。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定量分析发现,从统计学意义上造纸和纸制品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果)和未经分拣的废纸进口额(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通过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发现禁止未经分拣的废纸进口对我国国民经济影响较小,即使全部禁止进口,对造纸行业和国民经济全行业的产出影响分别为6.5和110.3亿元人民币,造成产出降幅分别为0.053%和0.0068%。
(4)政府和市场可以消除“环保督察减少财政收入”的恐惧症
全国财政收入增速降低主要受经济增速下滑和营改增减税效应的影响。环保督察执法并不是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推动因素。
相反,在当前中国经济环境下,环保督察执法的常态化具有规范效应,可以增加税基,提高市场集中度,改善优质大企业盈利能力,拉动工业环保投资需求,进而增加财政收入。因此,评估环保督察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要全方位来看。可以确信的是,从财政的角度,强化环保督察且常态化的政策没有影响地方财税收入,政府和市场可以消除“环保督察减少财政收入”的恐惧症。
(5)对部分企业而言,环保督察提高了利润率,有利于投资
吴舜泽也明确表示,环保督察执法不是投资下滑的原因。他分析到,2017年前三季度,投资增长率分别为9.2%、8.3%、5.5%,主要原因在于货币政策收紧导致货币量减小,限制了投资;财政政策收紧(如PPP等)导致地方政府难以随意举债,直接影响了投资资金;制造业受到货币财政政策影响,投资意愿不强烈;房地产市场发展受限,投资减弱等四方面原因。对部分企业而言,实际上环保督察提高了利润率,有利于投资。例如,2015年之前,钢铁行业盈利水平偏低或者亏损,2016年以后虽然环保运行成本上升,但企业的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吨钢毛利200元,2017年吨钢毛利更高达600元。
会上,吴舜泽总结道,环保督察执法、环境监管是依法行为,是一种合理行为,是过去偏松、偏软监管的正常回归,而且具有长期性。长期来看,其经济和社会效益非常好,短期效益则需要综合考虑,不能简单化地、概念化地“扣帽子”,分析过程中,需要对财政收入、生产、价格、投资影响仔细分析分离出来,需要把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加进去。吴舜泽表示,在当前环境下,对环保监管执法日趋从严后的相互影响,特别是短期影响,可能还会是一个焦点话题,反映了环境与经济关系的复杂性,是需要长期关注、深入研究的重要领域。
编辑: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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