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调控,构建绿色发展模式。
强化环境宏观调控机制,把重点开发与控制行业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1.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推进省级重点区域战略环评,加强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把战略环评作为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推进产业合理布局,预防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破坏。
大力推进“多规合一”试点,通过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管理要求,为“多规合一”提供生态环境支持。强化市县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预留环境污染净化空间,缓解城市之间环境污染的相互影响。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绿色廊道和通风廊道,增强通风潜力,缓解热岛效应。适时启动区域、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研究。
2.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政策,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年底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制定并实施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环境质量超标地区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8亿吨。逐年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提高煤炭洗选比率,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97%以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84亿立方米以内。
4.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经济社会转型的综合作用,研究制定有序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快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对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1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5%,大幅降低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快互联网与环保产业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提升绿色生态服务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
5.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大众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消费,推行适度消费,节粮、节水、节能和循环利用资源,引导优先选择绿色环保产品;倡导绿色居住,大力推广新建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示范向区域示范拓展,实施既有建筑节水、节电、节能改造;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专栏2绿色发展和循环利用重大工程
一、绿色产业
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支持尾矿、废油、污泥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进企业工艺技术改造、能效综合提升示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工程项目;完善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布局,实施乡镇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天然气长输管网“县县通”和中心城市、重点工业园区双气源供气;在风力资源条件较好的江淮分水岭、沿江环湖和皖北低山区域加快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加快规划生物质电厂建设,实现粮食主产区全覆盖,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组织实施光伏发电、余能再利用等重点工程。
二、循环发展引领
推动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开展生态农业发展、绿色低碳城镇、能源与环境装备产业园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推进技术、产业和管理模式创新,引领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布局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城市废弃物在线回收、园区资源管理、废弃物交易等平台。
(二)治污减排,确保提高环境质量。
1.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体系,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监督和考核,确保环境优良地区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城市、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巢湖流域,以环境质量约束排放总量,实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严格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年度考核制度,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政府进行问责;开展环境责任审计,对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限期达标。
2.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提高环境质量。
(1)以重点行业为抓手,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力开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抓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和减排核查评估,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三五”期间全省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商品煤硫分和灰分。落实环保电价,加强发电机组绿色调度。推广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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