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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控制VOCs排放(全文)

时间:2017-02-14 15:13

来源:广东惠州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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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方面。充分重视示范应用在带动绿色交通发展中的作用,依托本区及周边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大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公务用车等领域选择和建立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充电设施方面。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要求,建设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站(场)配建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城际、城市充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使用便利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光伏分布式方面。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推进惠东正能量陶瓷安墩、龙门保利协鑫、博罗龙溪电镀基地、惠城中电太阳能公司马安等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小型太阳能光热、光电设备,普及风、光、电互补路灯。结合我省相关政策,配套出台本地化促进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更多家庭分布式光伏利用。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

风电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惠东观音山风电资源丰富优势,推进广控东山海风电场二期、华润惠东桃园、国电电力惠东斧头山、卡子岽、莲花山等陆上风电建设,开展海上风力资源普查与开发研究工作,适时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沿海风电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

专栏5新能源重点建设工程

1.新能源产业:以新能源汽车、高能环保电池、核装备制造为重点,加快建设博罗欣旺达锂能源、惠东京兰纯电动汽车、龙门电动汽车充电桩、贝特瑞锂电和相关涉核装备制造项目,形成以博罗、惠东、龙门为主体的新能源新材料装备产业基地。

2.光伏发电:推进惠东正能量陶瓷安墩、龙门保利协鑫、博罗龙溪电镀基地、惠城中电太阳能公司马安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

3.风电:推进广控东山海风电场二期、华润惠东桃园、华润龙门100MW风力发电项目、国电电力惠东斧头山、卡子岽、莲花山等陆上风电建设,适时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

六、交通系统节能工程

全面淘汰“黄标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和排气检测标准,禁止对不合格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落实好营运客车报废工作,提高客运车辆实载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应以新能源汽车为主;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要逐年提高,不得使用燃油车。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也必须逐年提高。重点发展以电动汽车为主的公共交通,鼓励更多私人电动汽车的使用,到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站达到157座,总充电桩数超过26000个,总公共充电需求达到接近8.4亿千瓦时。

专栏6充电实施重点建设工程

1.充电站:公交车充换电站21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6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12座,城市公共充电站97座,城际快充站10座。

2.充电桩: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563个,公务车专用充电桩6735个,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18268个。

推动交通系统智能化体系,建设智能交通系统管理平台,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莞深惠河汕五市交通运输一体化,为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提供交通运输先导保障。

专栏7交通节能重点建设工程

1.交通系统智能化:建设“十三五”期智慧交通重点项目综合交通运输智能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惠州综合交通网络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中心系统工程(TOCC)。

2.推进深莞惠河汕五市交通运输一体化。加快推进深惠城轨、赣深客专、厦深沿海高铁通勤班列等轨道交通对接;启动河惠汕高速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推动国道G205及省道S120等国省道的改造;开展深惠汕三市水上旅游客运、深圳坪山新区与惠州大亚湾等跨界公交对接,打造深莞惠+河源、汕尾便捷、安全、有序、经济的交通出行环境。

第二节实施重点领域的减排重点工程

一、产能淘汰及改造工程

清理取缔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企业,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开展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及清洁化改造;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

专栏8产能淘汰及改造工程

1.产能淘汰:全面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

2.行业专项整治:针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3.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惠州市鸿海化工基地、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博罗县桦阳园区实施工业集聚区改造,按规定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污水需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

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前全市新增处理能力20万吨/日,新增管网达到46公里;针对目前执行一级B标准的淡水河、潼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总处理规模为24万吨/日,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完成污水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专栏8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

1.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前完成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惠州市梅湖水质净化中心三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惠阳淡水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前完善惠阳区(6座)、惠东县(7座)、博罗县(9座)、龙门县(2座)、大亚湾区(2座)、仲恺区(2座)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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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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