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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附项目)

时间:2017-02-13 13:28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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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绿色交通运输方式。加快发展铁路、水运等低碳运输方式,推动航空、航海、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工程,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健康低碳的绿色运输方式,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提高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工程机械和工程船舶,引导港口装卸设备高效化发展,有序推动LNG船舶应用。重点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交通设备,积极推广天然气交通工程。

专栏10绿色交通重点工程

1、新能源汽车工程。2020年,实现全省25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85%,其中电动公交车占比超75%。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其中,深圳市于2018年、广州市于2019年、佛山市于2020年力争实现纯电动公交占比达100%。实现不同清洁能源汽车行驶区域的合理分布。

2.轨道交通工程。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辐射粤东西北地区和周边省(区)的高快速铁路网,实现全省21地市全部通高快速铁路;加快主要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实现珠三角城市群1小时通达,启动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从2016年到2020年,全省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共52个,建设里程1426.3公里,总投资3600亿元。

3.绿色交通示范工程。打造一批绿色交通城市,绿色公路、港口、航道、场站等试点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绿色交通示范效应,推进全省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第六节积极推动商贸流通节能

建立商贸流通节能机制。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营造商贸领域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引导商贸企业进行节能改造。

推进商贸流通绿色化。实施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第七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

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建立并实施全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确定重点用能单位的认定标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分级分类确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标准,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和省节能减排政策,探索把节能量化指标和任务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用。

发挥节能单位示范作用。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继续做好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高等院校、医院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组织做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新能源屋顶利用工程,鼓励高等院校、医院等有热水需求量的单位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装置;大力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支持公共机构实施现有用水器具节水改造。

专栏11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

1、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开展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改造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组织建设省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充分发展示范带头作用。

2.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按照“县县有示范”的目标,地级以上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各类公共机构全覆盖要求,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0家,省级节能型学校50家、省级节能型医疗单位50家、省级节能型体育场馆50家和省级节能型文化场馆20家。

第八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

加快用能方式转变。加强宣传引导,倡导能源节约。在农村推动建筑节能,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推广高效、集约的生态畜禽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降低燃料和能源消耗;积极推广节水种植技术,建立有效的农业节水、节能激励机制。推广农业养殖、种植能源利用一体化的生态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建设1000个畜禽养殖业场大中型沼气利用工程,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发展屋顶、水面、荒地等光伏利用;加快废弃木质资源化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鼓励太阳能和生物资源利用技术的普及。进一步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电网覆盖面。

第四章促进重点领域减排,推进污染治理

第一节强化工业源水污染排放治理

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工业企业,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全部“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制定实施控制氢氟碳化物排放行动方案,有效控制三氟甲烷,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分区域、分流域制定实施造纸、锅炉、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期限。实施上述行业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完成401家重点企业的清洁化改造任务。

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完成163家工业集聚区的排查任务,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节约保护水资源,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的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标准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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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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