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环境”)发布《关于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结算单价核定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水务局《关于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结算单价的批复》,根据最新核定结果,公司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结算单由前期暂定的696.81元/吨调整到769.30元/吨,执行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此外,兴蓉环境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也做了调整: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网用水户及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在成都市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水户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0.9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暂不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在兴蓉环境2013年1月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中,对该污泥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公开:处理规模为400吨/日,总投资约4亿元,采用“半干化+焚烧”及“干法+湿法”烟气处理工艺,预计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不低于 10%。
该特许经营协议规定,2013 年污水污泥处理服务暂按 696.81 元/吨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待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委托事务所进行核定,每3年核定一次,根据核定价格相应调整2013 年及以后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除核定价格的影响外,协议还规定了两种结算价格临时调整的可能:一是乙方经甲方批准改扩建污水污泥处理项目投产,双方应依照定价公式对结算价格进行重新确认;二是污水污泥处理质量要求调整或污水污泥处理方式发生变化,需要乙方投入资金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及工艺进行改造以满足新的条件要求或导致乙方处理成本显著上升,可经双方协商调价。
协议中特别规定了一项“月基础处理量”,即保底处理量。月基础处理量为 400 吨/日×每月实际运营天数(暂停服务不计入)×80%,若处理厂月实际处理量(按当月实际运营天数核算,以下同)<月基础处理量,则按月基础处理量结算;若处理厂月实际处理量≥月基础处理量,则按月实际处理量结算。
以上保护条款及700+的处理单价,让诸多业内人士羡慕不已。尤其在市场竞争加剧及政府支付意愿有限的情况下,各地都希望能在100-150元/吨把污泥问题解决掉。而根据E20研究院针对目前国内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以BOT项目为主)多方调研的结果来看,污泥处理处置全成本区间在150-500元/吨。在污泥焚烧比例达到70%以上的日本,干化焚烧成本在500-600元/吨,污泥的熔化技术甚至达到了1000元/吨以上。
据某位行业资深专家介绍,污泥处理处置必须要有一定的成本投入。在当前市场,一些企业因为多方面商业原因,采取低价竞争手段,并不能保证污泥得到有效处理。比如一些项目可研免费,或者一些堆肥项目等,每吨二三百元的成本其实就比较困难,除非双方在土地划拨等其他方面有利益补偿,否则很难持续。综合来说,一般每吨四五百元的价格属于合理的范围。
兴蓉环境的污泥服务价格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行业的正向发展。有企业人士和专家认为,如果这个招标时设定这样的价格,估计会引发企业打破头竞争。
E20环境平台合伙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副主编谷林介绍,我们现阶段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仅为35%左右。“水十条”曾对污水、污泥处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划,明确提出2020年要达到85%至90%。估计未来需逾300座污泥处理厂,污泥这个细分市场至少逾千亿元。但预估市场的实现,主要有赖于地方政府在污泥治理的决心及支付能力。兴蓉环境污泥项目案例,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政府的决心和能力,希望可成为其他城市污泥治理的借鉴。
编辑:叶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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