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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涛: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为财政部PPP以奖代补158号文点赞

时间:2015-12-17 15:20

来源:E20环境平台

作者: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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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当眼球正聚焦在水务领域PPP大投资商北控水务被沽空的大事件时,突然朋友圈里一则微信一亮:《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15]158号。

阅后大喜,在明日(18日)固废年度盛会即将召开之际,此文落地,就像今天的朋友戏称的帝都“E20论坛蓝”之外,无疑又是一个助威的好消息。

繁忙之余,打开电脑,细读之,亮点有五:

1、强调信息公开:

“(二)公开透明,是指PPP项目和以奖代补资金均实行阳光化运作,依法充分披露重要信息,对相关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不但是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在PPP项目本身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点一万个赞。E20环境平台始终认为,信息公开,是将市场化推向实效的唯一路径,除此无它。

2、法制建设:

文中多次强调依法管理,以及坚持所有程序的合法合规,虽然诸多PPP相关规定(包括法律)依然亟需完善(包括接地气),虽然诸多部委条文冲突混淆依然待解,我们相信,正确的方向是根本。

3、坚持转型:

近期,颇有舆论关于PPP引资不力,为保增长开闸放水,投融资平台复生云云。本文件中之下文,值得点赞。

“(二)对符合条件、规范实施的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财政部将在择优评选后,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纳入相关融资平台公司收入统一核算。享受奖励资金支持的存量项目,其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应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地转移至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合作方,化债安排可行、交易成本合理、社会资本收益适度。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存量项目,优先享受奖励资金支持。”

4、三年为期:

正如前段提到,在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建设上,在地方政府能力建设上,在产业主体承接能力的建设上,在契约精神的建设上,在成熟商业模式的建设上,PPP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文尾段,一句暂定三年,我们看到了财政部在面对某些批评PPP推进不力甚至影响拉动经济大局的流言压力的情况下的一种坚持,为此,我们点赞。

5、补运营之意义:

我们一直希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能够切实转换方式,补到运营费用中去,其中更大的意义,不仅是看中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更是希望通过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了提高地方政府的支付信用。今日已见,为之点赞。

(一)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

虽然,这次所涉及的金额略显寒薄,虽然地方政府执行PPP中依然乱象一片,虽然诸多规程建设依然刚刚起步,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此,我们要为财政部财金[2015]158号文点个赞。(这文号也是有点吉祥)

(作者: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

附: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

财金[2015]158号

来源: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有关精神,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运作,保障PPP项目实施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旨在支持和推动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同时,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

(一)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

(二)对符合条件、规范实施的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财政部将在择优评选后,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纳入相关融资平台公司收入统一核算。享受奖励资金支持的存量项目,其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应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地转移至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合作方,化债安排可行、交易成本合理、社会资本收益适度。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存量项目,优先享受奖励资金支持。

二、PPP项目以奖代补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政府引导、管理到位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是指PPP项目运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切实做到周密部署、有序规划、科学决策、规范实施。

(二)公开透明,是指PPP项目和以奖代补资金均实行阳光化运作,依法充分披露重要信息,对相关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三)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促进示范项目规范运作,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加大存量项目转型力度。

(四)管理到位,是指财政部门规范以奖代补资金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

三、财政部根据全国PPP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规定的奖励标准,按年确定PPP项目以奖代补工作计划,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列入下一年度中央财政预算。以奖代补资金原则上在预算安排额度内据实列支。

四、示范项目和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按年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以奖代补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省级财政部门将辖内以奖代补资金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专员办对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以奖代补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出具审核意见报送财政部。财政部结合专员办审核意见,对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评选后,按规定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奖励资金后,及时将奖励资金予以转拨,并编制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使用情况报告,经专员办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

五、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的PPP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切实保障项目选择的适当性、交易结构的合理性、合作伙伴选择的竞争性、财政承受能力的中长期可持续性和项目实施的公开性,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不符合示范项目要求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已经在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获得奖励性资金支持的PPP项目,不再纳入以奖代补政策奖励范围。

六、地方财政部门要对辖内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申请工作进行指导,做好奖励资金审核拨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奖励资金审核拨付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反映,保证以奖代补政策落到实处。

七、对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的PPP项目,有关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的规范实施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落地,形成一批管理水平高、化债效果好、产出结果优、示范效应强的样板项目。

八、专员办要对辖内申请以奖代补资金的PPP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规范运作,符合PPP相关制度要求。同时,要加强对奖励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规范审核拨付程序,保证奖励资金专项使用。

九、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自2016年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3年。

财政部

2015年12月8日




编辑: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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