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濮阳市成功争取到2015年中央预算内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资金1300万元。分别用于濮阳市清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700万元)和台前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600万元)。
近两年,中央和省加大了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委抢抓机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县(区)积极申报,同时及时与省发改沟通衔接。通过积极谋划运作,上级支持资金争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断为我市生态环保建设注入新动力。此次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将加快两县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优化生态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编辑:曲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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