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国水价难调成为行业之痛的背景下,法国“边际成本+承受能力”的供水定价模式也许会给我国供水行业些许启迪。法国政府根据流域和地区的自然地理、水资源状况和供求关系,考虑水价的决定因素,制定出不同的水价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水费采取“边际成本+承受能力”的定价模式。水价会随着供水水质、供水服务质量(供水条件、供水保证率、水压及流量等)的提高而不断上涨。
法国水价的制定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不同流域的水资源可利用量及水质状况;二是人口密度和需求弹性变化、供水成本以及污染程度和污染处理成本。法国政府根据水务系统运行中实际发生的折旧费、运营费、用户管理费、税收等各项费用计算基本水价。不同的流域、地区及水源,不同的投资经营主体及供水服务标准,水价收费标准都有较大的差异。总体上,私营公司供水水价高于公营和混合经营型水价,而城市供水价较农村供水价约高42%。
法国一般由地方政府选择生产经营商,通过签订五年一度的委托合同,用协议方式规定期间的供水价格和服务标准。合同期满后,再根据供水单位的经营状况按照法定的程序重新制定新的价格。
法国水价的制定过程非常透明,十分重视用水户对水价管理的共同参与和民主管理。水价的确定权掌握在市长手中,但法国多层次水务监管体系赋予各地方社区管理当地水务的权力。因此水价制定过程是一个多方协商、民主对话的过程,水价听证会制度是常用的方式。根据水价听证会制度的要求,市镇政府召集投资公司代表、水务企业代表和用户代表,综合考虑各方面要素,经讨论协商后提出一个合理可行的水价方案,共同签署合同,再由市长确认。
法国政府在调整水价时通常需考虑通货膨胀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及达到欧盟水质标准,法国新开工建设的水工程投资较大,回收投资及平衡财务的压力也相应较大,因此,水价标准的调整也比较频繁。
法国水价调整过程是透明的,水务企业的财务盈亏状况既要上报主管部门,又要向社会用户发布。调价的条件、原因、目的,扩大投资或水务系统的维护、更新、改造计划,都须让社会及时了解并充分监督。用户对服务和收费提出的投诉能及时得到解决,各级政府和水务企业都能充分考虑用户的要求和意见。
法国政府根据流域和地区的自然地理、水资源状况和供求关系,考虑水价的决定因素,制定出不同的水价标准。
在城市居民用户水价方面,过去,法国政府对城市用水只收取供水成本费。19世纪末随着私人水务公司的成立,水务公司开始根据不同供水用途的用水量收取相应水费,并逐渐反映水资源的稀缺价值及污水处理所需费用。1964年水法规定用户应缴纳水资源污染税,1992年新水法又提高了污染税的征收标准。
法国城市用水收费,流域间或流域内各不相同。考虑了供水的边际成本、人口规划和需求弹性变化,居民生活用水水费采取“边际成本+承受能力”的定价模式。水价会随着供水水质、供水服务质量(供水条件、供水保证率、水压及流量等)的提高而不断上涨。
在工业用户水价方面,根据《水法》(1964)规定,工业用户从供水工程水源地取水需缴纳水费,以偿还水利工程投资。工业用水水费采用“服务成本+承受能力”定价模式。一般情况下水价标准会随着水源状况、污染程度、供水时间和地区等方面的差异而不同。如枯水期水价标准通常为其它时间水价的2 倍, 取用地下水水价标准接近于枯水期地表水水价。水费的不断上涨也促使了工业用户大幅减少耗水量。(本文作者为中持(北京)环保有限公司企划经理全新丽)
编辑:谷林